中國博物館喊話美國博物館:還我唐太宗昭陵二駿(圖)

          2017-01-13 14:39:20 來源: 澎湃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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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標題:昭陵博物館發文吁美國賓大博物館:還我昭陵二駿!

          “昭陵六駿”是中國古代歷史上著名的石刻藝術精品,其中的二駿——“颯露紫”和“拳毛騧”于上世紀初被盜賣海外已經整整一個世紀,現保存在賓夕法尼亞大學考古與人類學博物館,另四駿則收藏于西安碑林博物館。作為國寶級文物,長久以來人們都希望其能回歸國內,讓六駿重新聚首。陜西省昭陵博物館日前公開發文《昭陵“二駿”,中國等你回家》,從多角度陳述理由,要求賓大博物館歸還民國時期被盜賣的“二駿”——“颯露紫”和“拳毛騧”。《澎湃新聞·古代藝術》記者日前在地處陜西醴泉縣唐太宗李世民陵墓昭陵北面司馬道祭壇東西兩側,仍可見六塊駿馬青石浮雕石刻復制品,不過雕刻粗糙簡單,與原物精氣神已是天壤之別。

          與諸多中國流失海外文物一樣,“颯露紫”和“拳毛騧”在追索過程中也面臨著法律和操作層面的種種障礙,成為中國在追索歷史上流失海外文物所面臨困境的一個縮影。

          以下為昭陵博物館《昭陵“二駿”,中國等你回家》的原文:

          西安碑林博物館的石刻藝術館中,“昭陵六駿”一字排開,其中流失的“颯露紫”和“拳毛騧”二駿為復制品。

          地處陜西醴泉縣唐太宗陵墓昭陵北面司馬道祭壇東西兩側,仍可見六塊駿馬青石浮雕石刻復制品,不過雕刻粗糙簡單,與原物精氣神已是天壤之別。

          昭陵六駿以其精湛的石刻技藝和背后唐太宗與心愛戰馬的事跡聞名中外,屬我國國家級保護文物,這足以說明其在中國文物界的重要地位。昭陵六駿的藝術價值無可估量,代表了唐朝最為頂級的雕刻技術,如此精妙和生動的藝術手法,令當今的研究者和藝術家都驚嘆不已。

          所以,根據當今國際文化遺產返還問題中的道德原則,我們認為,將現藏于賓夕法尼亞大學博物館的昭陵“二駿”返還中國是最合理的方案。

          《國際博物館協會職業道德準則》對相關問題做出了具體的規定。博物館藏品之征集第二款的“非法物品之征集”,即“針對公共及私人藏品的非法物品交易慫恿了對歷史遺址、地方民族文化的破壞,慫恿了國內國際的盜竊,并與國家及國際遺產保護精神背道而馳。博物館應認識到市場與源地之間的關系,以及經常將物品拿到市場倒賣的破壞性,并須認識到以任何方式,無論直接還是間接支持此類非法交易都是極不道德的。博物館不應以購買、贈送、饋贈及交換的方式征集任何物品,除非向管理機構及負責官員證明其能夠正當獲得有關標本或物品的所有權,尤其證明其從原有國/或原合法擁有之中間國(包括博物館本身所在國)征集或進口此類標本或物品并沒有違反該國法律。就出土物品而言,除上述保護規定之外,博物館不應該以購買方式征集那些凡管理機構或負責官員有理由認為其發現涉及古跡、考古遺址的非科學性發掘、蓄意破壞或損壞,或涉及未向該土地所有者、占有者、相應的立法或政府當局做出說明的出土物品。”藏品處置第四款的“文化財產之返還與歸還”,即“以博物館如果占有了可被證明為違反聯合國教育、科學及文化組織《關于禁示和防止非法進出口文化財產和非法轉讓其所有權的方法的公約》的原則而進出口或轉讓的一件物品。或者,如果原有國要求返還并證明它屬該國文化財產的一部分,如果法律允許的話,該博物館應該以負責的態度采取步驟,協助將該物品返還原有國。在文化財產返還原有國的情況下,博物館應本著開誠布公的態度,以科學與專業原則為依據(在政治或政府一級參與之前)準備開展對話,探討擬定雙邊或多邊合作計劃的可能性。”

          1907年法國漢學家沙畹攝“昭陵六駿”(圖片和圖說均來源自網絡)

          在美國法律中,“盜竊不轉移所有權”一直是普通法律中的一項重要原則。在1969年“門澤爾訴李斯特案”中,法院認為納粹組織對文化財產的盜竊行為不能轉移所有權,被盜文化財產應返還原所有人。1989年“塞浦路斯東正教會訴戈德伯格案”中,法院同樣判決原屬于塞浦路斯東正教會的被劫掠文化財產應當返還。這兩個判例都說明了,對被盜文化財產的轉移、進出口和交易,并不能改變文化財產的所有權;而且,文化財產的購買者應當盡最大的善意,盡可能對文化財產的產地、來源和交易情況進行核實。

          同時,我們發現美國博物館界正在通過倫理守則規范收藏行為,加強對文化財產原產國和原所有人權利的保護。比如,美國博物館協會《博物館倫理守則》規定,博物館必須“合法、無法律負擔地”持有收藏品;美國博物館協會所頒布的《考古材料與古代藝術品獲取指南》中明確指出,對于1970年之前收藏的藝術品,除非能夠證明是通過“適當的現代手段”發現的,否則博物館不得收藏。博物館應以尊重和努力的態度解決和處理對于文物和考古材料所有權的爭端。無論是基于倫理還是法律上的考慮,都應按個別情況商議處理。博物館亦應設法通過自愿商議或第三方介入的方式解決索賠問題。顯然,美國的所有博物館都應遵守美國博物館協會所頒布的上述要求。

          “昭陵六駿”中流失美國的“兩駿”之一——颯露紫。

          據此賓夕法尼亞大學博物館不應該以購買的方式征集六駿中的“二駿”,并且“二駿”是被破壞后運出我國,破壞程度已相當嚴重,外觀殘破分裂,很明顯是非科學性發掘,涉及到蓄意破壞和損壞。根據民國三年(1914年)六月十三日由袁世凱總統頒布的總統令《嚴禁私自售運古物令》,“凡國家之所留貽,社會之所珍護,非第供考古之研究,實關于國粹之保存……其京外商民如有嗜利私售情事,尤應嚴重取締,并由各地方官實行禁止,以防散佚。”昭陵二駿在沒有政府批準的情況下,是不得進行出口交易的。而即使明知這一點,賓大博物館還是持放任的態度購買“二駿”。據此,我們可以要求賓夕法尼亞大學博物館與我方探討擬定雙邊合作計劃的可能性,以促成六駿的統一。

          [責任編輯:陳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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