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峰街道招聯社區原書記張志新等4人公款吃喝被通報

          2017-02-09 02:53:38 來源: 泉州市紀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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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日泉州網2月9日訊 來自泉州市紀委的消息稱,近日,豐澤區紀委將執紀審查中發現的北峰街道招聯社區原黨總支部書記張志新等4人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進行通報。

          2015年7月至2016年6月,為了與北峰街道的城管隊員搞好關系并在“兩違”建設中得到關照,北峰街道招聯社區原黨總支部書記張志新、社區居委會主任張來生、社區居委會委員潘開明和社區工作人員張思池等4人先后三次違規公款宴請有關人員,共花費人民幣7898元。其后張志新讓社區工作人員張思池將三次違規宴請的費用以社區的日常開支名義分四次沖賬報銷。在執紀審查中,發現張志新還存在其它違法問題,已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豐澤區紀委常委會研究,決定給予張志新開除黨籍處分,給予張來生、潘開明、張思池黨內警告處分。同時,責令張志新等4人全額退賠有關餐費。受宴請的兩名城管隊員均為臨時聘請人員,也按規定受到相應處理。

          [責任編輯:陳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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