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島內將設4000個自行車停放區 共享單車停放更規范
2017-02-17 08:03:39 來源: 廈門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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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越來越多人加入自行車騎行大軍,各類形式的自行車為市民提供便利、綠色出行服務的同時,也帶來了種種不文明現象,特別是共享單車違章占道、隨意停放現象普遍,給城市市容市貌造成了不小的影響。
綠色出行不能只管“行”,停車管理同樣需要引起重視。記者昨日了解到,按照廈門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廈門市市政園林局在征求了城市規劃等相關部門意見后編制印發了《廈門市自行車停放區設置指引(試行)》(以下簡稱《指引(試行)》),規范廈門市的自行車停放秩序,提高廈門市自行車管理水平,保障道路交通安全和暢通,維護城市面貌。思明、湖里兩區近期將根據《指引(試行)》的標準在城市道路、自行車專用道、廣場等公共區域設置總數約4000個自行車停放區。相關部門負責人呼吁廣大市民,自覺在停放區內有序停放自行車,共同呵護城市的環境和秩序,維護文明城市形象。
自行車停放區設在哪?
根據《指引(試行)》,自行車停放區重點圍繞交通樞紐站點、政府辦公區、企事業單位、商場、居住小區、公共區域等人流密集區設置,有利于發揮自行車交通的接駁功能。
在城市道路的人行道、行道樹樹池之間、道路退線區域均可以設置自行車停放區。
設在人行道上的自行車停放區,宜靠近自行車道外側布置,且剩余可供通行的人行道寬度不得小于1.5米。
居住型街道、商業型街道可結合小街區道路兩側人行道、廣場、建筑退線區域設置自行車停放區。
自行車專用道應結合出入口設置自行車停放區。
城市地鐵站宜沿出入口地面亭圍護結構兩側及后方地坪設置自行車停放區。
公交站點宜沿站臺兩側的路側帶設置自行車停放區。
還可利用高架橋及人行橋下等空間設置自行車停放區。
居住小區及公園內部有條件情況下也可以設置自行車停放區。
在不影響沿街店面經營的范圍區域也適宜設置自行車停放區。
哪不能設自行車停放區?
為了維護城市空間管理的秩序,《指引(試行)》也明確了九種不能設置自行車停放區的情形。
城市道路的機動車道、非機動車道上嚴禁設置自行車停放區。
人行道寬度低于2.5米并且沒有退線綠地或公園綠地的,也不能設置自行車停放區。
影響消防安全的區域,嚴禁設置自行車停放區。
無障礙設施、盲道及距離上述地點的0.25米-0.5米以內的區域,不能設置自行車停放區。
地鐵站出入口30米范圍內以及出入口地面亭平臺前的踏步前緣線5米范圍以內。
公交站點沿站臺兩側10米范圍外允許設置自行車停放區,10米范圍以內不宜設置自行車停放區。
人行天橋與地道出入口,住宅、辦公、商業、工業、醫院、學校、文體設施、旅游區等人流較密集的場所門前兩側10米以內的路側帶,不能設置自行車停放區。
消火栓半徑5米以內的路側帶,不能設置自行車停放區。
道路交叉口轉角部位及距離轉角15米的范圍內的路側帶,不能設置自行車停放區。
自行車停放區長啥樣?
自行車停放區要設置成什么樣呢?《指引(試行)》要求,停放區一般設置成平面式,根據實際情況可以設置成垂直式(長方形)和60°斜列式(平行四邊形)兩種??砂磮龅貤l件采用單排或雙排排列。
停放區的長度一般在4.5米至40米之間。兩個停放區的間距不宜小于150米-300米。
停放區的標線和圖案顏色為嫩綠色,要標明自行車圖案及文字。(記者 殷磊 通訊員 薛榕文黃勁超 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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