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首個共享單車規范管理意見出臺 50輛配1人管
2017-03-13 17:21:54 來源: 福州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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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單車很方便,但存在亂停放等問題(資料圖)。
記者昨日獲悉,“兩車”管理作為福州市2017緩堵攻堅項目,鼓樓區先試先行,即日起率先推行《鼓樓區關于共享單車日常規范管理的實施意見》,有條件地允許單車投放,要求不得為未滿12周歲的未成年人提供租賃服務、禁止在非停放區投放共享單車等。
共享單車解決了城市出行的“最后一公里”,但也存在亂停放、無序投放等問題。“市場有需求,不能一堵了之,而是要規范引導和加強管理。”鼓樓區相關負責人介紹,經過深入調查摸底,依據相關法律法規,鼓樓區制定實施意見。
實施意見明確區市容局主要負責進入鼓樓轄區的共享單車日常監管。其中涉及共享單車企業的管理規范,包括禁止企業私自畫線設置停放區,禁止在非停放區投放共享單車,對違反規定造成轄區交通擁堵,影響城市市容秩序的行為,依法實施行政處罰。企業若第一次違反,給予教育與警告,并要求立即整改;若第二次違反,則將依據市容管理辦法和兩車停放管理辦法等規定,給予行政處罰,并責令其立即整改。
在規定停放點以外區域亂停放單車,當事人拒絕接受處罰或當事人不在現場,車輛將搬至指定地點統一存放,車主在5個工作日內不到指定地點接受處理的,經公告3個月后,可將車輛依法處理。
鼓樓區將把共享單車日常監管數據平臺接入鼓樓區“片長制”網格化服務管理系統,以便適時掌握企業投放單車數量,并依托數字城管指揮平臺,加強巡查和監管。
為加強監管,鼓樓要求進入轄區的單車企業簽訂履行《共享單車規范管理承諾書》,企業承諾愿對每輛共享單車使用人購買第三者責任險、人身意外險等保障,并建立用戶個人信用管理制度;承諾采集的用戶信息不超范圍使用;保證不為未滿12周歲的未成年人提供租賃服務等。
考慮到市民對“兩車”停放的需求,自2月28日起,鼓樓區率先在八一七北路賢南商廈、鼓屏路文印中心、華林路武夷酒店前、楊橋東路、南門兜A1地鐵口周邊、二環路南側、五四路嘉鍵大廈前、福州大戲院門口及新華都南出口等路段進行了臨時畫線。截至目前,全區共新增“兩車”停放區域429處,新增停放“兩車”約13000輛。同時加強巡查,對少量違規停放的共享單車進行搬離糾正,數量較大的則進行暫扣,兩個月來,共搬離糾正亂停放共享單車5000多輛次。(記者 陳海東 通訊員 彭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