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共享單車紛至沓來“四方并進” 將如何規范管理?

          2017-03-15 08:01:54 來源: 泉州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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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日,又一共享單車ofo進入泉州,一夜之間中心市區多處街頭出現整排黃色車身的ofo單車,與公共自行車“小黃人”、哈羅單車、摩拜單車形成“四方并進”局面。有市民認為多一種單車,多一種選擇,出行更便利;也有市民擔心“車滿為患”,易造成違停并影響交通,希望相關部門結合泉州實際,借鑒其他城市的先進經驗和做法,盡快出臺相關規定,對共享單車進行規范管理。

          ofo單車登陸中心市區

          昨日上午,記者在中心市區泉秀街等地都見到了嶄新的ofo單車,有市民好奇圍觀試車。由于ofo單車沒有實時定位功能,市民欲用車得先在路邊找到ofo單車,再手機登陸app,輸入車牌號獲取密碼后,打開單車的密碼鎖方能用車。

          隨著ofo單車的進入,中心市區公共自行車形成“四方并進”局面,如何進行規范管理成為市民關注的焦點。

          在一排ofo單車旁,市民陳先生掃碼開鎖騎走一輛白色的哈羅單車,車前籃筐裝著一袋東西。陳先生說他覺得ofo單車的用車開鎖方式比較麻煩,而且沒有車籃,市民帶東西騎行不方便。

          記者整理了目前泉州四種共享單車的使用明細,歡迎市民參考對比,選擇合適自己的單車騎行。目前市民騎行最多的是公共自行車“小黃人”,至于將來何種共享單車更能獲得市民青睞,還需時間考驗。

          國內多個城市出臺規定

          共享單車日漸增多,倡導綠色環保出行,也給市民的“最后一公里”出行帶來便利,但不少市民網友都在關注“如何管理好共享單車”。記者從相關部門了解到,我市正在搜集各方建議,并視共享單車發展情況,以便推出成熟的管理方案。

          目前,國內一些城市已陸續出臺針對共享單車的管理規定。

          深圳市交委在全國率先出臺了《關于鼓勵規范互聯網自行車服務的若干意見(征求意見稿)》和《深圳市自行車停放區(路側帶)設置指引(試行)》。《意見》主要包括互聯網自行車的發展定位、政企職責劃分、企業準入要求及運營規范、市民行為規范、違規行為處罰等五方面的內容。

          今年2月,廈門市市政園林局出臺了《廈門市自行車停放區設置指引(試行)》,對共享單車的停放區域作出要求,即城市道路的人行道、行道樹樹池之間、道路退線區域、小街區道路兩側人行道、廣場、建筑退線區域、地鐵站出入口的圍護結構兩側、公交站臺兩側的路側帶、高架橋及人行橋下的空間、居住小區及公園內部有條件的場所、不影響沿街店面經營的范圍區域均屬于可停放區域,而機動車道、非機動車道、人行道寬度低于2.5米且沒有退行綠地、影響消防安全、無障礙設施、盲道、地鐵站出入口30米范圍內、公交站臺兩側10米范圍內、消火栓半徑5米內、道路交叉口轉角部位及距離轉角15米范圍內等區域則不允許任何自行車停放。目前,廈門凡有共享單車進駐的區域,都開始了停放區的布點摸排、施劃工作。

          3月3日,成都正式發布《成都市關于鼓勵共享單車發展的試行意見》。《試行意見》提出,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共享單車停放秩序和環境衛生的監督管理;共享單車運營企業則應針對使用者制定安全騎行規范停放守則、文明用車獎懲制度及建立個人信用評價體系,并通過技術創新等手段加大對使用者的監督管理力度,協助政府相關部門對違法行為的調查處理。

          昨日,上海推出共享單車標準(討論稿),正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從內容來看,上海主要是對共享單車的技術條件和服務做規定,比如:共享單車3年強制報廢、每輛單車應具備GPS定位功能、押金退回的時效應不超過 7 天、滿12歲才能騎……(記者 蘇勇 實習生 徐秋霞 文/圖)

          [責任編輯:黃如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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