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土十條”出臺 本月起開展土壤環境質量詳查
2017-04-04 08:40:07 來源: 泉州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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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大氣十條”“水十條”后,《泉州市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實施方案》(簡稱“土十條”)近日正式出爐。記者從市環保局獲悉,本月起,泉州市將開展土壤環境質量詳查,2018年年底前完成農用地土壤污染詳查,2020年年底前完成污染地塊詳查,摸清全市土壤“家底”。
《實施方案》確定了2020年、2030年工作目標,分別為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達到91%、95%,污染地塊安全利用率達到90%、95%;提出全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10項任務和31條具體措施,并明確每項工作的牽頭和參與部門。
每10年開展1次土壤狀況詳查
為掌握全市土壤環境質量狀況,4月起,泉州市將按照省里統一部署,啟動土壤污染狀況詳查工作,力爭2018年年底前建成全市土壤環境信息化管理平臺,并實現與省級平臺聯網共享;2020年年底前完成土壤詳查工作,并實現全市土壤環境質量監測點位所有縣(市、區)全覆蓋。按照國家、省有關要求,建立全市土壤環境質量狀況定期調查制度,每10年開展1次。
確定土壤環境重點監管企業名單
污染源監管方面,《實施方案》要求各地根據工礦企業分布和污染排放情況,在年底前,確定土壤環境重點監管企業名單,實行動態更新。有關縣(市、區)每3年對重點監管企業周邊區域至少開展1次土壤環境監測。
年底前,安溪縣、永春縣及德化縣要完成歷史遺留尾礦庫排查,制定綜合整治方案,優先在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上游和永久基本農田周邊地區開展整治工作。2018年年底前,完成我市鉛鋅礦、鐵礦、煤礦等礦山污染專項整治。加快推進現有涉重金屬行業企業進入園區集聚發展,2020年重點行業的重點重金屬排放量要比2013年下降10%。
開展綠色生態農業補貼試點
防治農業面源污染方面,在南安市蔬菜主產區,南安市、永春縣及德化縣水果優勢產區和安溪縣、永春縣茶葉優勢產區,建立農作物病蟲害綠色防控技術示范片區和示范縣,并開展廢棄農膜回收利用試點工作,6月底前,完成20個示范片區建設,全市推廣應用面積達20萬畝以上。
建立以綠色生態為導向的農業補貼制度,自今年起,選取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列入市級規范社名錄的農民合作社等,開展綠色生態農業補貼試點。到2020年,全市主要農作物化肥、農藥使用量實現零增長,利用率提高到40%以上。2020年年底前,全面完成可養區生豬規模養殖場標準化改造任務。
明年年底前排查生活垃圾填埋場所
為加強生活污染控制,《實施方案》要求,2020年年底前全市70%以上行政村覆蓋農村污水處理設施,所有行政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2018年年底前,完成全市生活垃圾填埋場所的排查,摸清數量、分布及其對土壤環境的影響。到2020年,全市污泥無害化處置率達到90%以上。逐步建立全市有毒有害生活垃圾的收集貯存網絡和安全處置體系。
按污染程度 劃分三類農用地
年底前,根據國家技術規范,按污染程度將農用地劃分為優先保護類、安全利用類、嚴格管控類3個類別,以耕地、園地為重點,分別采取相應管理措施,保障農產品產地環境安全。開展耕地、園地土壤和農產品協同監測與評價,有序推進耕地、園地土壤環境質量類別劃定,逐步建立分類清單,2020年年底前完成劃定工作。
土壤污染防治 納入黨政領導考核
自今年起,泉州市將嚴格管控建設用地環境風險,結合土壤環境狀況詳查情況,逐步建立污染地塊名錄及其開發利用的負面清單,分用途明確管理措施,嚴格用地準入。泉州市還將率先在省內開展土壤污染治理與修復試點示范。
根據《實施方案》,土壤污染防治目標責任考核將納入黨政領導生態環境保護目標責任考核體系,考核結果作為地方自然資源資產負債表和黨政領導干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的重要內容,以及對地方領導班子、領導干部及相關部門主要負責人綜合考評的重要參考。(記者 謝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