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第一懸案嫌犯再交代3起積案 其中2起是命案(圖)

          2017-04-05 10:30:49 來源: 現代金報

          0瀏覽 評論0

          昨天,浙江省公安廳又傳來了消息,這起從寧波綠洲珠寶行開始的系列持槍搶劫殺人案,在短短幾天內又取得了重大進展,犯罪嫌疑人徐某對寧波、紹興的這4起案件供認不諱,而且又先后交代了三起積案,在其中的2起積案中,還背有人命。

          22年前,寧波綠洲珠寶行發生一起震驚全國的持槍搶劫殺人案。此后,紹興越城區、諸暨市相繼發生搶劫殺人未遂案,這幾起案件經痕跡物證比對后確認為同一人所為。3月29日,這起地跨浙江寧波、紹興的系列持槍搶劫殺人案犯罪嫌疑人徐某終于落網,這起時隔22年的驚天“懸案”終于告破。

          昨天,浙江省公安廳又傳來了消息,這起從寧波綠洲珠寶行開始的系列持槍搶劫殺人案,在短短幾天內又取得了重大進展,犯罪嫌疑人徐某對寧波、紹興的這4起案件供認不諱,而且又先后交代了三起積案,在其中的2起積案中,還背有人命。

          同案犯徐某二哥

          3月29日,警方將犯罪嫌疑人徐某抓獲后,專案指揮部立即成立由浙江省公安廳刑偵總隊組織指揮,諸暨市公安局主辦,寧波、紹興等相關涉案地公安機關配合的專案偵辦組。在審訊的同時,警方對生物檢材的復核也在同步進行,3個半小時后,復核結果表明,徐某的生物檢材和現場遺留的生物檢材同一。

          昨天,金報記者從省公安廳了解到,在鐵證面前,3月30日傍晚,犯罪嫌疑人徐某的心理防線崩潰,交代了寧波、紹興系列持槍搶劫殺人案等4起案件,還交代了同案犯徐某二哥(以下簡稱徐二)和銷贓犯罪嫌疑人。

          得到這一線索后,專案指揮部迅速抽調精干警力成立抓捕組赴臺州開展工作,臺州警方全力配合。3月31日中午11時30分左右,犯罪嫌疑人徐二落網,徐二對自己的犯罪行為供認不諱,并交代了部分贓物的去向。

          當天下午4點多,警方隨徐二來到了其老家臨海市括蒼鎮的相關住所內,發現了部分贓物,其中包括寧波綠洲珠寶行紀念幣、高檔手表、玉鐲、玉器、珍珠項鏈、金項鏈等物品。

          收贓金店老板被抓獲 徐某19歲就有盜竊前科

          隨后,警方將徐二藏匿的部分贓物進行清點。徐二再次交代,當年已經把一部分贓物分銷出去了,那么,20多年過去了,目前這個收購贓物的銷贓人員又在哪里?

          據徐二交代,他們(指徐某與徐二)當年將贓物中的一部分黃金銷給臨海市一家金店。這一情況,與徐某交代的基本吻合,于是,抓捕組綜合二人交代的情況,鎖定了一金店老板張某,經過徐二辨認,張某就是當年收購贓物的犯罪嫌疑人。

          3月31日晚11點許,警方在臨海市一小區將張某抓獲。至此,警方戰果進一步擴大。專案指揮部綜合徐某的人生軌跡和經濟狀況、現有的證據分析研判后認為,徐某存在還有余罪的可能。于是,通過對全省同類未破案件的梳理,警方又串并了部分案件,由審訊組立即進一步開展針對性審訊工作。

          至于當時已有徐某畫像,為什么追蹤還是那么難,專案組成員、寧波余姚的一位警官在聊起徐某時說,徐某19歲(1991年)時,在臨海有過一次盜竊前科記錄。也正是那一次盜竊,被判過三年刑。也許從那之后,徐某便有了很強的預謀作案意識。

          2件殺人案也是他干的 最早一起在1993年9月

          事實上,警方對案件的調查還在進行中,而徐某的“故事”遠沒有結束。在警方的審訊中,徐某又交代了3起積案,從時間上來看,比寧波綠洲珠寶行搶劫案還要早,分別是在1993年9月、1994年的7月和11月。

          昨天,金報記者從杭州某媒體一位上世紀90年代就跟蹤這起案件采訪報道的同行處了解到,當時徐某剛剛被抓時,就有人問過他,長興的一起珠寶搶劫殺人案會不會也是徐某干的,“我當時就覺得確實有這可能,但畢竟這是非常嚴肅的事情,我不敢做任何揣測。”

          不過,這位同行也向金報記者透露了一個不能算線索的信息,徐某和妻子都曾經在長興的一所衛校讀過書,而且徐某在寧波綠洲珠寶行搶劫案之前,就已經有犯罪前科,而且還蹲過監獄。

          金報記者從警方處了解到,在徐某所交代的積案中,最早的一起發生在1993年9月,地點是在臺州醫院,當時徐某搶走了醫院住院部收費處的數萬元。之后,在1994年7月,徐某又在臺州臨海的一家信用社搶走若干財物,并殺死了信用社的一個女值班人員。同年11月,也就是那位同行提到的長興的案子,如今證實了確實是徐某做的,在長興的一家商場內搶走黃金珠寶若干,還殺死了值班人員。

          犯罪嫌疑人徐某目前已交代的案件

          1993年9月,在臺州醫院搶走醫院住院部收費處數萬元;

          1994年7月,在臺州臨海市城南信用社殺死信用社女值班人員,搶走若干財物;

          1994年11月,在長興龍達股份有限公司商場,殺死商場值班人員,搶走商場黃金珠寶若干,報警價值97萬余元;

          1995年12月6日凌晨,在寧波海曙區綠洲珠寶行劫走價值160余萬元的黃、白金飾品,并在逃走前用手槍將兩名保安打死;

          1998年4月7日,在潛入紹興市越城區供銷大廈后,于二樓商場珠寶柜附近與大廈保安人員相遇,向保安開槍后逃離現場;

          2004年1月22日,竄入諸暨市第一百貨商店內,于二樓與值班人員相遇,先后用尖刀和五四式手槍刺傷、擊傷值班人員,之后逃離現場;

          2007年11月6日,竄至諸暨市暨陽街道艮塔路浙江嘉瑞珠寶諸暨連鎖店欲實施電擊殺人,未遂后逃離現場。

          [責任編輯:林春婷]

          相關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