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防護設施設置遇阻 公路人耐心處理
2017-04-06 16:03:27 來源: 泉州公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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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泉港公路分局路產路權管理所就國道324線橋頭設置安全防護措施與當地一戶村民達成共識,舍小利同保公路安全。
暢安舒美是公路管理永恒的主題,但有時候保障公路安全與個人小利會發生沖突。家住國道路邊的陳某就遇到這種情況,因自家經營機動車修理業務,公路防護措施設置后將阻礙車輛出入,因而極力阻撓公路部門安全防護設施的安裝。了解情況后,泉港路政人員聯合鄉政府工作人員多次到陳某家中走訪與其溝通,耐心講解宣傳《公路法》和公路安全相關知識,表示設施設置盡可能縮小占用空間。陳某這才同意設置,還為之前過激行為表示歉意。
公路部門更有耐心,能收獲群眾更多理解與支持。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規定,公路用地的具體范圍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確定,但最低不少于1米。供公路修筑路基和排水系統,設置防護設施和服務設施,以及供公路修筑和養護取土、棄土、路側綠化等。當群眾對此不甚了解的情況下,就需要公路部門更有耐心,使公路管理工作得到群眾理解與支持。
文圖:翁玉敏 蘇永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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