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三部門出臺措施加強對政府投資基金管理

          2017-05-22 09:15:25 來源: 福建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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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省各級設立的政府投資母子基金共71只、總規模1489億元。由于存在社會資本資金到位慢、資金投放速度慢等問題,仍有大量政府投資基金“趴在賬上睡大覺”。近日,省財政廳、發改委、金融辦聯合出臺《關于進一步促進政府投資基金健康發展若干措施》,要求加強對政府投資基金管理,對基金花不出去的,基金發起部門、管理機構將被約談甚至撤換。

          政府投資基金是指由各級政府通過預算安排,以單獨出資或與社會資本共同出資設立,采用股權投資等市場化方式,引導社會各類資本投資經濟社會發展重點領域和薄弱環節,支持相關產業和領域發展的資金。省金融辦統計,我省各級設立的71只政府投資母子基金中,省級以上(含國企)27只、總規模833億元,主要設在戰略性新興產業、創新創業、中小企業、產業轉型升級、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等領域。

          “政府投資基金的設立,改財政撥款為投資,并發揮杠桿作用撬動大規模的社會資本參與投資,更陽光、更高效。在當前財政資金吃緊、企業融資困難的情況下,如果能及時盤活這筆資金,將對拉動投資、促進就業和經濟結構升級產生立竿見影的效果。”省財政、金融部門相關負責人說。

          據介紹,《若干措施》對2015年以后注冊設立的基金,從配強基金管理機構、促進各方資金到位、加快項目落地速度、優化基金發展環境、強化工作責任落實等五個方面,健全制度設計,明確獎懲措施。

          對社會資本資金到位規定時限。注冊設立3個月內社會資金不到位的,基金發起部門、基金管理機構要書面說明;半年內不到位的,要被約談,可重新遴選社會出資人或基金管理機構;一年內仍不到位的,將被注銷。

          建立投資進度階梯督導機制。以基金總規模20億元以下且存續期少于5年的基金為例,設立一年投資規模低于總規模20%、兩年低于50%的,都要被約談并視情況處置。同時,建立一系列正向激勵措施,對項目快速落地的基金管理機構或社會資金出資人給予一次性財政獎勵、所得稅地方留成獎勵等。

          建立完善政府投資基金信息報送、監測統計及信用信息登記制度。建立基金、基金管理人和從業人員信用記錄,對有不良信用記錄的,政府相關部門可依據規定對其采取懲戒措施。

          政府投資基金大量結存,還因“沒有學會在市場經濟中游泳”。《若干措施》提出,健全盡職免責制度。適當提高政府投資基金所投項目的失敗容忍度,對決策程序透明、合法合規且因政策變動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等導致項目投資失敗或損失的,在考核及績效考核評估時予以盡職免責。(記者 王永珍)

          [責任編輯:黃如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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