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首批367名員額法官憲法宣誓 碩博占比近9成(圖)
2017-07-04 08:51:48 來源: 新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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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首批367名員額法官憲法宣誓
入額法官平均年齡47歲,碩博學歷占比近九成,最高法院院長周強、常務副院長沈德詠在列
昨日,最高法院院長周強率領366名法官舉行了最高人民法院首批員額法官憲法宣誓。孫若豐 攝
新京報訊 (記者王夢遙)昨日,最高人民法院舉行首批367名員額法官憲法宣誓活動,最高法院首批員額法官選任工作完成,這也標志著法官員額制改革在全國法院已全面落實。
入額法官平均法律工作經歷22年
建立和完善司法人員分類管理制度,是本輪司改的“重頭戲”,指的是將法院工作人員分為法官、審判輔助人員和司法行政人員,其中核心內容就是法官員額制改革。
記者從最高法獲悉,首批入額法官共367名,入額法官平均年齡47歲,平均法律工作經歷22年,其中博士學歷119人,占32.43%,碩士學歷205人,占55.86%。最高法此前公布的入額名單顯示,最高法院院長周強、最高法院常務副院長沈德詠等人在列。
在首批員額法官選人過程中,對入額人選要求應為審判員或具有8年以上法律工作經歷的助理審判員,突出實績導向和辦案能力。據最高法政治部主任徐家新介紹,最高法首批入額法官均承辦過疑難復雜案件或曾參與起草重要司法解釋,具有豐富的審判實踐經驗。
區分不同類別采取不同入額方式
記者了解到,此次最高法遴選員額法官區分不同類別人員,采取不同的入額方式:對審判委員會委員、現任或曾任巡回法庭主審法官按要求審查后,提請遴選委員會審議入額。對審判員采取考核方式,擇優入額;對助理審判員采取業績考核為主、考試為輔的方式擇優入額。
最高法法官遴選委員會的委員、最高法政治部主任徐家新昨日介紹說,遴選委員會審查入額人選工作履歷、工作績效、調研成果、表彰獎勵情況以及承辦案件的裁判文書、審理報告等綜合情況,在此基礎上從專業角度對人選的專業能力和水平做出評價。
遴選委員會由15人組成,其中專門委員8名、專家委員7名,專門委員由中組部、中央政法委、全國人大內司委、最高法、最高檢、人社部推薦的代表組成;專家委員則由具有法學專業背景、法律工作經驗豐富的全國人大代表、全國政協委員、法學專家、律師代表等組成。
考核不過、作風不硬將退出員額
確定首批入額法官之后,最高法將探索組建以入額法官為核心,法官助理、書記員分工協作的專業化審判團隊模式,強調院庭領導帶頭辦案,對院庭長辦案數量按“階梯比例”方式提出明確數量要求,并帶頭辦理重大疑難復雜案件,院庭長辦案情況將納入績效考核。
徐家新說,法官入額不等于“一入了之”,此次入額不等于終身入額。最高法將逐步建立符合法官職業特點的考核、獎懲和退出機制。入額法官考核不過關、作風不過硬的要退出員額。
焦點1
法官流失情況是否突出?
法官辭職人數保持0.35%以下
宣誓儀式后,最高法召開新聞發布會介紹司法改革情況。
就新京報記者關于“近年來法院人員尤其是法官流失情況突出”的提問,最高法政治部法官管理部部長陳海光回應說,近年來隨著我國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人員流動的現象在各個行業都日益突出,在法院系統內部出現了個別法官辭職也是正常的人員流動現象,對這個問題,要立足法院的實際客觀看待、認真應對。
陳海光給出一組數據說明,目前情況下,法院隊伍整體穩定。
“近期,我們對法院2014年以來全國地方法院人員流動情況進行了調查摸底,結果顯示,目前法院新進人員和減少人員數基本持平,2015年全國法院新增人員1.9萬人,減少1.77萬人。減少原因也很復雜,由高到低排序,包含退休、組織調動、辭職、死亡等。單辭職這一原因,各類人員辭職總數占人員減少總數比例不高,僅10%左右。具體到法官來講,全國法官辭職數這幾年也是低位運行。現在全國法官辭職人數占全國地方法院總人數的比例,近幾年一直保持在0.35%以下。上述數據可以看出,法院隊伍的總體情況比較穩定。”陳海光說。
陳海光還表示,隨著司法體制改革的深入推進,司法責任制、法官員額制、法官單獨職務序列、法官工資制度等重大改革舉措成效初步顯現,法官職業保障進一步完善,法官職業尊榮感日益加強,法官職業吸引力不斷提升。“我們有理由相信,法官隊伍會保持持續穩定。”
焦點2
約9萬未入額法官如何安置?
四渠道安置 原有法官資格及津貼不變
昨日發布會公布的數據顯示,截至今年6月,全國法院共遴選產生12萬余名員額法官(包括最高人民法院367名員額法官)。
改革之前,全國法官人數為21萬余人,經過員額制選拔有12萬人入額,沒有入額的法官將如何安置?
就這個問題,最高法政治部主任徐家新回應,按照中央要求,法官員額比例應該控制在中央政法專項編制39%以內。經過遴選,有一批法官被選拔出來,自然會有一批法官不能入額,“我想說明的是,未入額法官中有許多同志很優秀,他們由于各種原因沒能入額,比如說一些年紀比較大的法官主動讓賢,把機會留給了年輕法官;一些在綜合部門工作的法官,主動放棄了入額機會;還有一些年輕法官,由于年資條件還不夠,暫時還沒有入額。根據中央要求,未入額法官不得獨立辦案。”
徐家新說,目前對于未入額法官大致有四種渠道進行安置分流:一是轉任為法官助理,繼續在審判業務部門協助員額法官辦案;二是轉任司法行政人員,到綜合部門工作;三是一些年紀較大的法官從事案件評查、訴前調解等工作;四是交流到其他黨政部門。
“這次沒有入額的法官在下次員額空缺遴選法官時,如果符合入額條件,還可以參加遴選入額。”徐家新說,所有未入額法官,原來享有的法官資格以及津補貼保持不變。
焦點3
如何化解“案多人少”的矛盾?
一線辦案法官增多 明確院庭長辦案數
目前,全國入額法官近12萬名,相比此前減少了約9萬名,而另一方面法院每年的受案數卻在增加,要如何化解這兩者之間的矛盾?
“改革前全國法院約有21萬名法官,有相當一部分人在綜合部門從事管理以及審判輔助工作。院庭長主要是履行案件的審批職責,所以真正在一線辦案的法官數量遠遠低于法官的總體數量”,徐家新介紹,對比改革前的情況,改革后入額法官必須辦案,院庭長都有明確的辦案數量要求,從人員的絕對數量上來看,法官的人數是少了,但是大多數法院的一線辦案的法官人數增加了。同時通過審判團隊建設、信息化建設等手段,法官從事務性工作中解脫出來,也提高了案件裁判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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