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大老虎行賄的紀委書記,再添一罪名

          2017-07-10 08:40:13 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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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廣東紀委通報了化州紀委原書記陳重光打擊報復案,稱其指使他人向公安機關報案,致使群眾李某及其兒子被錯誤刑拘。

          看法新聞記者梳理發現,陳重光落馬后將廣東省政協原主席朱明國和廣東紀委原副書記鐘世堅牽出來——他為獲職務升遷,向二人行賄400多萬。

          去年11月,朱明國被判死緩,而陳重光也于今年3月獲刑17年。

          向大老虎行賄的紀委書記,再添一罪名

          舉報他的父子被刑拘和逮捕

          據中紀委網站消息,廣東省紀委近日通報了化州市紀委原書記陳重光打擊報復案。通報稱,2013年至2014年,群眾李某署實名持續反映化州市長岐鎮黨委董某違紀違法問題,及時任化州市紀委書記陳重光涉嫌包庇董某和打擊報復舉報人等問題。經查,陳重光先后多次收受董某的賄款,在處理李某對董某的實名舉報時,沒有深入核查,放任董某的違紀違法行為。

          陳重光在獲悉李某反映自己包庇董某后,利用職權對李某進行打擊報復,指使董某以遭受李某誣陷為由向公安機關報案,致使李某及其兒子被錯誤刑事拘留并被執行逮捕。2015年5月,茂名市紀委給予陳重光開除黨籍、行政開除處分,并將其涉嫌犯罪問題及線索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向大老虎行賄的紀委書記,再添一罪名

          看法新聞記者梳理發現,陳重光自2010年8月任化州市紀委書記,2014年4月被廣東紀委帶走。今年3月21日,茂名中院公開宣判陳重光受賄、行賄案。

          法院經審理查明,陳重光在擔任化州紀委書記期間,非法收受他人所送的490萬元;2009年至2013年期間,其為升任茂名市紀委副書記以及化州市委紀委書記,分別向時任茂名市委副書記廖鋒、廣東省紀委原副書記鐘世堅、廣東省紀委原書記朱明國等人行賄共計50萬元港幣和500萬元人民幣。

          最終,陳重光獲刑17年,并被處罰金100萬。他當庭表示服判,不上訴。

          他落馬后拉下2名紀委高官

          在今年1月3日播出的反腐紀錄片《打鐵還需自身硬》中,陳重光面對鏡頭講述其向朱明國行賄的細節。其回憶:“當時海南到五指山他(朱明國)家去認識的,好像他一般清明都會回家一趟。我每年清明都會去看一下他,有時候50萬,有時候100萬這樣地送。”

          在朱明國的老家,他建的豪華別墅人盡皆知。陳重光連續幾年借朱明國回鄉掃墓的時機來看望他,送上的禮金累計達到400萬元,朱明國也只是客氣幾句就收下了。而陳重光也通過朱明國,當上了化州市紀委書記。

          看法新聞記者注意到,去年5月,朱明國受賄、巨額財產來源不明案一審開庭時,檢方明確指控,朱明國共收受10個單位和個人給予的財物,共計1.41億。另朱明國對9104萬余元的財產不能說明來源。其中,陳重光就是之一。

          2016年11月,朱明國被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向大老虎行賄的紀委書記,再添一罪名

          如上文所述,被陳重光牽出的另一名紀委干部,是2012年到2015年擔任廣東省紀委副書記的鐘世堅。2014年,茂名市紀委空缺出一個副書記崗位,陳重光希望能再次晉升。當時朱明國已經調離了省紀委,這一次,陳重光請求鐘世堅幫忙。

          在鐘世堅的幫助下,陳重光順利獲得了候選人提名。然而就在此時,有人實名舉報了陳重光的問題線索。鐘世堅很快打電話向茂名紀委書記求情,結果卻是一查到底,從中發現了和朱明國、鐘世堅相關的問題線索。

          2015年8月,鐘世堅因涉嫌受賄、行賄罪被立案偵查,采取強制措施。目前暫無更新消息。

          最高檢等明確十種打擊報復情形

          近些年來,隨著國家反腐力度的層層深入,多名因舉報而落馬的官員頻現報端。2013年,中紀委、監察部公開明確表示,提倡群眾實名舉報,“凡實名舉報優先辦理”,凡是打擊報復舉報人的,都會依紀依法嚴肅處理。

          2016年,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財政部三部門聯合下發《關于保護、獎勵職務犯罪舉報人的若干規定》,明確列舉了十種“打擊報復行為”,并首次提及對舉報人的“隱性報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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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列舉的十種打擊報復行為中,包括暴力、威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非法占有或者損毀財產、栽贓陷害等典型的顯性報復行為,也列舉了一些變相打擊舉報人的隱性報復行為,如“違反規定解聘、辭退或者開除舉報人及其近親屬”、“克扣或者變相克扣舉報人及其近親屬的工資、獎金或者其他福利待遇”、“無故給予黨紀、政紀處分或者故意違反規定加重處分”、“在職務晉升、崗位安排、評級考核等方面對舉報人及其近親屬進行刁難、壓制”等。

          (法制晚報記者 張瑩 編輯 岳三猛)

          [責任編輯:黃如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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