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安出臺生活垃圾治理考評辦法 獎懲措施更具體

          2017-07-11 20:15:47 來源: 海絲商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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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安出臺城鄉生活垃圾治理考評辦法

          對泉州市月考評抽檢道路排南安前3名的 每段各獎勵1萬

          海絲商報7月11日訊(記者 卓曉熹 通訊員 黃建家)昨日,記者從南安市市政局獲悉,《南安市城鄉生活垃圾治理考評辦法》出臺了,此次細化了考評內容,更加明確了獎懲措施。

          推進機械化保潔工作

          在任務指標上,明確推行環衛作業一體化。以鄉鎮(街道)為單位,對轄區內保潔、垃圾清運、中轉運輸以及市政公用領域等項目整合打包組成一個垃圾處理工程包捆綁打包對外公開招投標,實行“干管分離”市場化運作;大力推進機械化保潔工作,今年機械化清掃率至少提高4%以上。

          今年還明確了增加資金投入,省級按農村人口每人每年10元,補助農村垃圾治理村運行費用;泉州市按農村常住人口每人每年12元,補助建立環境衛生保潔常態化機制的建制村;市財政按上一年度12月份戶籍人口數每人每年30元標準安排村級保潔補助經費。

          此外,今年全市城鄉新增42座公廁(其中城區25座,鄉鎮17座),每座公廁建設驗收后,由市財政根據要求統籌資金進行補助。

          分三類進行綜合考評

          綜合考評上,參照鄉鎮(街道)績效評估分類辦法,將全市23個鄉鎮、3個街道分以下三類進行考評(雪峰開發區月、季度考評分為B類)。

          其中,A類(11個):溪美、柳城、美林、省新、侖蒼、梅山、洪瀨、霞美、官橋、水頭、石井;B類(8個):英都、金淘、詩山、碼頭、羅東、康美、豐州、雪峰;C類(8個):東田、翔云、眉山、蓬華、九都、向陽、樂峰、洪梅。

          考評實施分鎮級考評和市級考評。市級考評分月暗訪考評、季度考評和年度匯總。

          其中,新增的季度考評,即每季度由市政局牽頭,組織市農村污水垃圾治理領導小組成員單位人員分組對鄉鎮(街道、開發區)的生活垃圾治理、環衛市場化運作、環衛經費收取及使用等情況進行督查考評,并結合日常泉州及南安月考評情況匯總鄉鎮(街道、開發區)季度綜合成績。滿分為100分,項目內容為泉州考評季度綜合成績占30分、南安考評季度平均成績占30分、督查考評占30分、群眾滿意率占5分、材料報送完成情況占5分。

          年度匯總方面,全年匯總結果將作為《南安市鄉鎮(街道)績效評估》農業農村工作第一項建設“美麗鄉村”環境衛生項目的重要依據,并與垃圾運輸補貼相掛鉤。

          獎懲措施更明確具體

          今年獎懲措施更加明確。在獎勵措施方面(上表),對泉州市、南安市月暗訪考評排名前列的鎮村將給予獎勵;對泉州市月考評抽檢的道路排南安前5名路段進行獎勵。

          在處罰措施方面,對于在泉州月考評通報排泉州市后10名的村(社區),扣罰該鎮級保潔補助經費2萬元/村次;排后5名道路,扣罰所屬鎮級保潔經費3萬元(涉及多個鄉鎮的扣罰扣分最多的鄉鎮);排后5名的鄉鎮(街道、開發區),扣罰保潔補助經費5萬元/鎮次。上述3種情況所涉及的鄉鎮(街道)或南安市月考評通報排各類最后一名的鄉鎮(街道、開發區),市政府分管領導約談鎮級分管領導及駐村領導。全年累計2次(含2次)以上被市級約談的駐村領導、全年累計3次(含3次)以上被市級約談的分管領導,給予相關責任人效能問責。南安市季度考評成績排各類最后一名的鄉鎮(街道、開發區),市政府主要領導約談鎮級主要領導。

          全年考評總得分排在各類最后一名且成績低于80分的鄉鎮(街道、開發區),或農村垃圾治理驗收不能通過的鄉鎮(街道),或公廁指標未按時完成建設涉及的鄉鎮(街道),給予黨政主要領導通報批評、分管領導組織處理。

          獎勵措施

          鎮村方面

          (1)泉州市月暗訪考評。排泉州市鎮級前15名的鄉鎮(街道、開發區)、排前50名的村(社區)所獲得泉州市級獎勵金全額兌付至受獎對象;若南安年度綜合成績排在泉州市前5名,所獲得獎勵金全額獎勵給當年12個月平均成績超過南安年度綜合成績的鄉鎮(街道、開發區),獎金按貢獻率分配。

          (2)南安市月暗訪考評。采取以獎代補方式,對南安月考評成績排在A類前5名,B、C類前3名且考評成績88分以上(含88分)的鄉鎮(街道、開發區)進行獎補,獎補資金列支在市級按每人2元統籌的專項資金中。方法為:入圍的鄉鎮(街道、開發區)各分配1萬元獎勵金;其余資金,按入圍的鄉鎮(街道、開發區)的人口普查常住人口總和為基數,折算為人均獎勵金額后,按其常住人口數發放。

          道路方面

          市財政每月安排4萬元,以獎代補對泉州市月考評抽檢的道路排南安前5名的路段進行獎勵。前3名的每段各獎勵1萬元;4-5名的每段各獎勵0.5萬元(獎勵金下撥至路段相關鄉鎮,該路段若涉及多個鄉鎮獎勵金按鄉鎮路程比例進行分配)。

          海岸帶方面

          市財政2017年安排15萬元市域海岸帶環境衛生考評獎勵經費。獎勵金分配以泉州市海岸帶環境衛生考評成績及南安市海岸帶環境衛生考評成績計算,海岸帶環境衛生月考評綜合成績(100分)=泉州考評成績×40%+南安考評成績×60%,綜合成績第一名獎勵總額70%,第二名獎勵總額30%,獎勵金按年度發放(泉州考評月成績排后五名的,當月不予以獎勵,從年度獎勵金中扣除)。

          [責任編輯:林春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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