晉江經濟開發區2017年兒童青少年暑期成長夏令營活動通知
關于“我的舞臺秀出來”開發區2017年兒童青少年暑期成長夏令營活動的通知
晉江市經濟開發區是一個流動人口聚集的工業園區,隨著園區建設越來越快,許多外來務工人員來到晉江開發區工作,他們他們為園區企業的發展貢獻者自己的力量。暑假即將來臨,企業員工子女們的假期安全和教育,成了廣大企業員工最關心的問題。為讓企業員工能夠全心全意的投入工作,也讓他們的子女在相對安全的環境中收獲成長和快樂,渡過一個安全而又有意義的暑期,晉江市開發區團工委、晉江市五里工業區“新晉江人”服務中心擬共同舉辦“我的舞臺秀出來”開發區兒童青少年暑期成長夏令營活動,讓孩子們和企業員工在這個暑假收獲不一樣的自信與快樂。
一、活動時間:2017年7月15日—8月19日(暫定)
二、活動地點:五里園消防站
三、參與對象:經濟開發區非公企業員工子女(35-40人)年齡6周歲至12周歲;志愿者若干名
四、報名方式: 7月15日前向“新晉江人”服務中心報名。聯系人:阿斌 13636945390
或企業團支部負責人報名情況匯總至開發區科技大樓一樓服務大廳黨團辦。聯系人:小王/小蘇 82907856
五、活動單位:
(一)主辦單位:晉江經濟開發區黨工委、管委會,晉江市開發區團工委、晉江市開發區五里工業區“新晉江人”服務中心
(二)協辦單位:經濟開發區非公企業志愿者服務支隊、晉江市五里工業區“新晉江人”志愿服務隊、晉江經濟開發區消防專職隊。
1、為兒童青少年暑期活動營造一個相對安全的環境,預防和減少暑期安全事件的發生;
2、開展形式多樣的主題活動,豐富兒童青少年的暑期生活;
3、培養兒童青少年的興趣愛好,增強兒童青少年的自信心和表現力;
4、協助兒童青少年建立良好的家庭支持系統,促進企業員工家庭形成良性互動,提升家庭幸福感;
5、協助有特殊需求的兒童青少年解決問題,提升個人能力。
七、實施步驟
(一)準備階段(2017年6月20日-7月14日)
1、制定2017年開發區“我的舞臺秀出來”暑期成長夏令營活動方案
2、招募志愿者;
3、確定夏令營地點;
4、組織兒童青少年報名,建立學員檔案;
5、做好課程安排設置以及部分課程的提前審核、對應的課程教師等準備;
6、完成場地的安排布置,包括桌椅、展板、黑板、投影儀及屏幕、個人專用飲水杯等;
7、與各非公企業青年志愿服務支隊以及“新晉江人”志愿服務隊進行分工對接,并進行開營前的培訓。
(二)活動開展階段(2017年7月15日-8月19日)
1、按照計劃組織青少年兒童開展暑期成長夏令營活動;
2、及時發布夏令營動態,以便家長能及時了解學員們的動態。同時,各夏令營每周進行小結,并及時上報相關文字和圖片信息;
3、邀請媒體對特色活動進行宣傳報道;
4、準備及做好總結匯報工作。
(三)活動結束階段(2017年8月20日-8月25日)
1、對整體活動開展情況及時進行總結反思,保存好相關材料,作為下次開展相應活動的參考。
八、其他事項
1、參加“我的舞臺秀出來”開發區2016年暑期夏令營的營員需簽署營員安全協議書
附件:
“我的舞臺秀出來”開發區2017年暑期成長夏令營營員報名表“我的舞臺秀出來”開發區2017年暑期成長夏令營志愿者報名表“我的舞臺秀出來”開發區2017年暑期成長夏令營營員安全協議書“我的舞臺秀出來”開發區2017年暑期成長夏令營課程表附件1:
“我的舞臺秀出來”開發區2017年暑期成長夏令營營員報名表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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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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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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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 |
父親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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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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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親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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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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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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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有什么特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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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對學習哪些課程有興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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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報名夏令營的原因是什么?想從夏令營中收獲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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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我的舞臺秀出來”開發區2017年暑期成長夏令營志愿者報名表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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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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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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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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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 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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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 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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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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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號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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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簡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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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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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愿承諾 |
我承諾遵守本次夏令營規則,盡己所能,保護營員安全,服從安排,協助夏令營順利開展。 簽字: |
附件3: 編號:
2017年晉江經濟開發區“我的舞臺秀出來”暑期成長夏令營【營員安全協議書】
為了確保營員在晉江經濟開發區青少年工作站暑期夏令營社工服務過程中的人身安全,嚴格責任界限,根據教育部頒發的《營員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晉江經濟開發區青少年工作站(以下簡稱工作站)實際,特制訂本安全協議書:
1、營員的監護人是營員的父母或依法確定的監護人,其監護關系不因營員參加夏令營而轉移到工作站,工作站與營員只是教育管理關系,監護人應對營員進行安全教育和遵紀守法教育,營員在夏令營期間,工作站應對營員進行安全教育和遵紀守法教育。
2、營員造成他人人身或財產損害的,由其監護人承擔賠償責任,營員在夏令營活動期間發生損害賠償糾紛,按本協議第3條處理。
3、營員在夏令營活動期間,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身體受到傷害,一般由第三人承擔賠償責任;如能夠證明工作站有過錯的,按工作站過錯的大小確定工作站應承擔的賠償責任;如給他人造成損害的,一般由營員承擔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4、符合下列條件即可確定工作站無過錯:
(1)損害事件的發生與工作站的設施無關,或者雖與工作站的設施有關,但工作站的設施并無缺陷;
(2)工作站或社工履行了應盡的教育管理職責,損害事件仍不可避免地必然發生。
5、每次營員活動完畢應立即離開工作站回家,非工作站或社工的原因,營員在工作站內滯留、嬉戲玩耍,或在回家路上造成傷害的,工作站不承擔賠償責任。
6、嚴禁社工侮辱、毆打、體罰或變相體罰營員,如因此造成后果的,由社工本人負責或由社工和工作站共同負責。但社工履行職責,進行正常的批評教育,出現意外后果的,工作站不承擔責任。
7、工作站開展的一切集體活動,因組織不周密造成意外傷害的,工作站應承擔責任;因營員違反有關規定,不聽從指揮,造成意外傷害的,工作站不承擔責任;日常活動期間,營員未到工作站或私自離開工作站,工作站發現后應及時通知營員的監護人,但營員因此造成社會危害或出現意外事故的,工作站不承擔責任。
8、家長必須按時接送營員。家長不來接送營員的,在營員往返工作站途中發生任何意外或傷害的,工作站不承擔賠償責任。
9、本協議未盡事宜按照國家有關法律規定執行。
10、營員家長閱讀以上條款同意后請簽字。
11、本協議一式兩份,自簽訂之日起開始生效(有效日期:2017年 月 日至2017年 月日);本協議如與法律、法規相違背,以國家法律、法規為準。
監護人(營員)簽字: 經濟開發區青少年工作站(負責人)簽字:
聯系方式: 聯系方式: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4:
“我的舞臺秀出來”開發區2017年暑期成長夏令營課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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