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一網吧接納三名未成年人 被罰1.5萬停業整頓15天

          2017-07-27 09:41:11 來源: 福州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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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市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支隊執法人員根據有關線索,對福州市臺江區某網吧接納3名未成年人進入營業場所給予行政處罰。

          臺江區某網吧接納未成年人,違反了《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管理條例》第二十一條第一款“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經營單位不得接納未成年人進入營業場所”的規定,市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支隊執法人員依據《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管理條例》第三十一條第(二)項的規定對其予以處罰。因該網吧接納3名未成年人進入營業場所,違法程度較重,對其予以警告,并處1.5萬元罰款,停業整頓15天。

          案例點睛

          《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管理條例》第三十一條規定: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經營單位違反本條例的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文化行政部門給予警告,可以并處15000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直至吊銷《網絡文化經營許可證》:(一)在規定的營業時間以外營業的;(二)接納未成年人進入營業場所的;(三)經營非網絡游戲的;(四)擅自停止實施經營管理技術措施的;(五)未懸掛《網絡文化經營許可證》或者未成年人禁入標志的。(福州晚報記者 葉智勤 通訊員 陳子彧)

          [責任編輯:黃如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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