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城鄉低保申請將根據工作實際逐步推行網上受理

          2017-09-29 21:51:52 來源: 泉州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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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記者日前獲悉,為進一步完善和規范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提高基層低保工作規范化管理水平,泉州市財政、民政部門聯合印發《關于進一步規范城鄉低保工作制度若干問題的通知》,對法定義務人范圍、履行義務能力,城鄉最低生活保障申請受理時間、資金發放工作,“以獎代補”機制及證件發放管理等進行明確規定。

          今年起,福建省將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省定標準由家庭年人均收入2650元提高到3000元,財政補差水平按省定最低標準的80%確定。目前,泉州市農村低保標準已全部提高至每人每年5040元,今年的城鄉低保市級補助資金預算共2050萬元。

          城鄉最低生活保障申請受理時間方面,《通知》明確,城市低保可按季、農村低保可按年,相對集中開展受理申請和審核審批工作。農村低保的年審及新申請審批完成時間為每年的6月30日或12月31日,低保新申請待遇享受開始時間為每年的7月1日或下年度1月1日,各縣(市、區)可根據實際情況,合理確定集中受理時間。值得一提的是,泉州市將根據工作實際逐步推進實行網上受理。

          最低生活保障資金發放工作也有明確規范。城鄉低保金由縣級民政部門商縣級財政部門之后,直接委托金融機構實行社會化發放。低保資金需由鄉(鎮、街道)配套的,由縣、鄉兩級財政按年度進行結算,原則上每月15日前應發放到戶。至明年年底前,低保金過渡至逐月發放。

          此外,對鯉城、豐澤、洛江、泉港等4個市轄區,按上年度實際支出總額扣除省級以上補助后的部分,市級財政資金按30%比例進行補助;對其余縣(市),市級財政不再進行補助,而是推行實施“以獎代補”,將分別根據上年度全市城市、農村低保人均實際補助水平排名情況實行分檔補助。(記者蔡紫旻)

          [責任編輯:林春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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