門診未經患者同意就強行引產?究竟怎么一回事
2017-11-15 14:34:36 來源: 海絲商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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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來自莆田的林小姐撥反映,因反對她與男友在一起,父母將她強行帶到“洪瀨東溪醫療門診”做引產手術。在本人不同意的情況下,診所仍然做了引產手術,導致她的精神受到傷害,希望討個說法。
位于洪瀨橋頭的東溪醫療。
反映未經本人同意
門診強行引產
去年,林小姐在石獅認識了現在的男友,很快走到了一起。她男友是江西人,兩人均從事五金行業。大約半年前,林小姐發現自己懷孕后,與曾在莆田老家的訂婚對象退婚,與江西男友在一起。
“10月6日或7日的時候,父母知道我懷有身孕,到石獅找我,勸我不要跟男友在一起,把孩子打掉。”林小姐告訴記者,當天因家里弟弟出車禍,父母便趕回莆田。
10月9日,林小姐的父母再次到石獅,將林小姐帶到莆田仙游的南門醫院。“孩子已經5個多月了,我到醫院就說,我不想打掉孩子。”林小姐說。
在南門醫院,孩子最終還是沒有被打掉。后來,林小姐又被父母帶上一輛車,“中途我發現車子的方向不對,想跳車,但車速太快,最后被帶到
洪瀨東溪醫療門診。”林小姐說。
林小姐介紹,當天下午6時左右,她們到達洪瀨東溪醫療門診,她不肯下車,但父母強行將其架到門診二樓。
“到二樓,我就跪下來,求他們別打掉我的孩子,吵鬧了很久。”林小姐說,當時她對醫生說,她已經成年了,“就算我父母同意,你們也沒權利打掉我的孩子,我不簽字,醫院沒權利給我做手術”。
“醫務人員騙我去做B超,說不會給我做手術,但在做B超的時候,還是給我打了引產針。”林小姐稱,醫生一直勸她打掉這個孩子,說她男朋友是外地的,孩子生下來也不會負責。
“晚上9點到10點的時候,他們給我打了引產針,第二天中午孩子沒了。”林小姐說,后來她被父母帶離門診。
回應
當事人吃下藥自己同意手術
13日下午,記者來到洪瀨東溪醫療門診了解情況。
“通過朋友介紹,她父母勸她到這里做引產。”診所負責人汪先生告訴記者,一開始林小姐說很喜歡那個男的,想把小孩留下來,然后她父母給她做工作。
“做通工作之后,她自己吃了藥,自己同意做手術。”汪先生表示,手術沒有患者同意是做不了的。
當問到林小姐本人和她父母是否簽字時,汪先生說:“她本人沒簽字,她父母求著我們幫忙,她父母也沒簽字。”
部門
門診無引產資質已進行行政處罰
昨日,記者來到南安市衛生監督所,醫療監督科工作人員介紹,洪瀨東溪醫療的正式名稱是“南安市洪瀨東溪工業區衛生所”,持有有效《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執業范圍是內科,并未取得《母嬰保健技術服務執業許可證》,不具備開展人工引產手術資質。
“開展人工流產手術需要在符合計生相關政策允許的情況下,在經過行政許可的具有資質條件的醫療機構里進行,一般都是在南安市的公立醫院里面才有開展該項醫療服務。”該工作人員說。
“經過南安市衛生計生監督機構調查取證,日前已經對該衛生所進行行政處罰,沒收違法所得2500元,罰款6000元。”該工作人員表示,對于林小姐的案件,此前曾多次調解,但未達成一致意見,建議林小姐尋求法律途徑解決。
(記者 黃偉勵 李想 文/圖)
原標題:“洪瀨東溪醫療門診”未經患者同意就引產?診所回應:患者自己吃藥同意手術 部門:無引產資質,已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