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安法院執行局干警歷經兩年 為工人追回百萬元工資

          2017-11-18 11:24:26 來源: 泉州晚報

          0瀏覽 評論0

          南安法院執行局干警歷經兩年,采取各類執行措施——

          47名工人領回 百萬余元工資

          泉州網11月18日訊 (記者吳志明 通訊員林毅龍 陳為金)追索勞動報酬與群眾生計息息相關,此類涉民生案件的執行也一直是法院執行工作的重心和難點。日前,南安法院執行局干警秉持鍥而不舍的“工匠精神”,窮盡各類執行措施,圓滿執結一起涉工人工資案件,為工人追回100多萬元工資。

          2015年8月21日,官某飛等47名申請執行人以生效的仲裁裁決書向南安法院申請強制執行,要求被執行人泉州某石業公司支付工人工資合計1096245元。2015年8月25日,南安法院向泉州某石業公司發出執行通知書,責令其接到執行通知后立即履行付款義務,但被執行人仍未履行,且公司已停止生產經營。

          2015年8月31日,南安法院經申請執行人舉證,依法查封被執行人泉州某石業公司址在南安市石井鎮蘇內中泰集控區廠房內的機械設備等財產,并責令南安某石材公司保管該財產(因被執行人經營場所系向該公司承租,其機械設備等財產置于該公司廠房內)。2015年9月,該院委托泉州某房地產土地估價有限責任公司對那些機械設備進行評估,評估價格為3910600元。

          2016年1月29日至2016年3月3日間,南安法院通過淘寶網司法拍賣平臺三次對被執行人泉州某石業公司的機械設備等財產進行公開拍賣,但三次拍賣均因無人報名競買而流拍。

          2016年4月至2016年12月,南安法院欲對上述機械設備等財產進行變賣,為使交易達成,該院先后聯合石井鎮政府多方尋找買家,但均未果。2017年2月,經申請執行人申請,南安法院對泉州某石業公司的機械設備等財產啟動第二次評估并進行共計兩次拍賣,但兩次拍賣亦均因無人報名競買而流拍。

          2017年7月24日,申請執行人向南安法院申請以物抵債,南安法院于2017年7月31日作出以物抵債裁定書,裁定將相當于1096245元機械設備的財產交付各申請執行人抵償勞動報酬。然而,以物抵債裁定書生效后,保管人南安某石材公司以本案被執行人尚欠其租金為由拒不交付機械設備。

          南安法院于2017年7月31日向南安某石材公司發出限期履行義務通知書,責令其于收到本通知書10日內交付上述機械設備,逾期將追究其相關刑事責任。后保管人仍拒絕交付,南安法院于2017年9月14日向南安某石材公司發出停電公告,同時向南安市供電公司發出中止供電協助執行通知書,并將南安某石材公司以涉嫌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將泉州某石業公司以涉嫌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移送南安市公安局立案偵查。

          迫于壓力,南安某石材公司于今年9月22日向申請執行人官某飛等47名工人交付該設備,并簽訂機械設備轉讓協議,向工人們購買以物抵債的機械設備。至此,本案執行完畢,各申請執行人均悉數拿到工資款。

          [責任編輯:林春婷]

          相關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