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綠洲珠寶行案嫌犯徐利一審獲死刑 14年搶劫7次殺4人

          2017-11-21 16:58:27 來源:寧波電視臺 責任編輯:林春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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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寧波電視臺11月21日消息,當天上午,紹興市中級人民法院對寧波紹興系列搶劫案公開宣判,被告人徐利一審被判處死刑,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上午9點,徐利案在紹興中院二號法庭公開宣判,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徐利以非法占有為目的,使用暴力等手段,當場劫取公私財物,其行為已構成搶劫罪,且系搶劫銀行等金融機構、多次搶劫、搶劫數額巨大、搶劫致人死亡、持槍搶劫;被告人徐利違反槍支管理規定,非法持有槍支,其行為又構成非法持有槍支罪,且系情節嚴重。公訴機關指控罪名成立,予以支持。被告人徐利在1997年10月1日前后分別實施搶劫犯罪,應適用1997年修訂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被告人徐利一人犯數罪,依法對其數罪并罰。雖被告人徐利搶劫紹興供銷大廈、諸暨嘉瑞珠寶店系搶劫未遂;歸案后認罪態度較好,主動供述司法機關尚未掌握的本案第一至第三節搶劫事實,但被告人徐利主觀惡性極深,犯罪手段極其殘忍,情節極其惡劣,后果極其嚴重,論罪應處極刑。

          法院判決,被告人徐利犯搶劫罪,判處死刑,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犯非法持有槍支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決定執行死刑,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從1993年到2007年,他7次搶劫,持槍搶劫3次,殺害4人,劫得珠寶首飾等財物數百萬元。

          他曾經有過好幾次走回正途的機會:考上長興衛校,原本可以好好讀書,但他卻選擇了去搶劫;他的哥哥從懷疑他作案,到后來卻為他提供工具,再跟他一起分贓;與衛校同學結婚生女后,原本應該就此收手……

          11月10日,45歲的他 被押上紹興市中級人民法院第2法庭受審時,與他的面無表情比,他每走一步所發出的腳鐐與地面的撞擊聲,在安靜的法庭里顯得格外刺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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