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農合不用繳費了是真的嗎? 泉州市醫保局:純屬謠言

          2017-11-26 09:17:29 來源: 泉州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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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央政府發表講話明確指出:農民不需交新農合醫療費,但村里沒通知下來。農民已交2017年新農合,有的村交150元、170元、180元、250元、260元,可是11月16日總理發表講話2017年免交新農合醫療費,那么收上去的錢都哪去了?現在有些地方已經陸續退回。看到都擴散出去讓更多人知道。”近日,不少泉州人的微信朋友圈出現了這樣的傳言,這消息是真的嗎?昨日,記者從市醫保局獲悉,這是一則謠言。(記者吳志明)

          市醫保局相關負責人指出,謠言中所說的“新農合”,就是平常大家說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它是由政府組織、引導、支持,農民自愿參加,個人、集體和政府多方籌資,以大病統籌為主的農民醫療互助共濟制度。它一直堅持個人繳費、集體資助、政府補貼的原則籌資,參合農民個人繳費按年度收取,每年1次,當年繳費,當年受益。

          隨著全民醫保工作的推進,原來城鎮居民醫保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兩種不同制度運行多年帶來的一些矛盾和問題也逐步顯露了出來,直接影響到全民醫保工作的質量與效果,更直接關系到參保人群的改革獲得感和制度認可度。2016年1月,國務院出臺《關于整合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進一步明確要求整合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新農合兩項制度,建立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

          根據《意見》和《福建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省醫改辦等部門關于城鄉居民基本醫保政策一體化實施意見的通知》等要求,從2018年1月1日開始,泉州市開始實施城鄉居民基本醫保一體化政策,在泉州市行政區劃內,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人員均同屬一個統籌區,實行“六統一”,即:統籌區內統一覆蓋范圍、統一籌資政策、統一保障待遇、統一醫保目錄、統一定點管理、統一基金管理,并建立統一的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和城鄉醫療救助制度。所以,農民朋友繳納費用的名稱雖然變了,但參加醫保仍然要負擔個人部分的費用,并非不用繳納。

          市醫保局提醒廣大市民,看到類似信息不要盲目輕信,要從權威的渠道核對消息的真實性,更不要盲目“跟風”轉發,希望廣大市民不信謠、不造謠、不傳謠。

          [責任編輯:林春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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