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獅對全市所有向海域排水的排水口進行調查與清理整治
2017-11-27 11:12:44 來源: 石獅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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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8日,市政府印發《石獅市入海排水(污)口調查清理整治工作方案》,對全市范圍內所有向海域排水的排水(污)口進行摸底調查與清理整治,確保2017年底前非法或設置不合理排水(污)口全部清理到位,至2020年90%以上排水(污)口達到功能要求。
據悉,為落實中央環保督察組、國家海洋督察組的要求和泉州環保、海洋漁業有關文件精神,我市制定上述方案,全面摸清我市入海排水(污)口數量和排污現狀,強化入海排水(污)口監管,保護和改善近岸海域環境質量。該方案所稱入海排水(污)口,包括陸地、海島上所有直接向海域排水的河流、溝渠、管道及海水養殖交換口等。
調查摸底,確認位置。此項工作將通過實地調查,對衛星遙感定位排水(污)口進行逐一核實,對衛星遙感未發現的排水(污)口進行補充。對所有陸域排水(污)口開展水質監測,確定其污染物種類。市生態環境保護局、海洋與漁業局成立聯合工作組,對入海排水(污)口逐一進行核實,開展水質監測,甄別入海排水(污)口。
分類施策、清理整治。對判定屬非法或設置不合理的排水(污)口(含超過使用年限的臨時排口)的,于12月底前完成清理;屬河(溪)流排水(污)口的,納入河長制工作體系,按計劃進行整治;屬其他排水(污)口的,至2020年排水(污)口排放達標率達90%以上。
加強執法,督察問責。對調查中發現的超標排放、私設排水(污)口等環境違法行為,將立案查處。同時,加大對我市工業園區、企業、污水處理廠的環境監管力度,確保環保設施穩定運行、達標排放。市生態環境保護局、海洋與漁業局將聯合組成督導組,結合環境保護督察,對沿海各鎮調查和清理整治情況進行抽查,重點督察入海排水(污)口調查和清理整治工作情況,對瞞報、謊報等將嚴肅追責。(記者 林恩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