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談社會組織參與脫貧攻堅:糾正強制攤派等行為
中新網12月22日電 民政部社會組織管理局副局長黃茹今日表示,社會組織參與脫貧攻堅工作,不設強制性義務,不搞明確性指標。民政部對社會組織反映強烈的問題,對政府部門推諉卸責不作為、強制攤派亂作為,堅決予以糾正,及時整改,必要時要嚴肅追究責任。
資料圖:柿子深加工助力陜西隴縣范家營村脫貧。中新社記者 宋吉河 攝
民政部今日舉行社會組織參與脫貧攻堅工作專題新聞發布會。有記者提問,社會組織是屬于民事法人,在脫貧攻堅如何避免政治強制參加或者攤派的情況?以保證社會組織的自主性。
對此,黃茹做出解答,她稱,一開始,民政部起草文件時,提出過一些強制性的要求,比方說,民政部曾經要求社會組織必須每年拿出多少錢、投入多少人力到貧困地區做什么樣的貧困項目等等。在征求意見過程中,很多社會組織和專家學者提出,社會組織是獨立的民事法人,不是政府部門,不算政府系統內單位,怎么可以提出強制性要求。聽取了這些修改建議,民政部現在的《關于廣泛引導和動員社會組織參與脫貧攻堅的通知》中特別強調尊重社會組織平等、法律的主體地位,尊重社會組織自主意愿,對社會組織參與脫貧攻堅強調的是引導動員和支持鼓勵。文件名就專門突出引導和動員,而沒有要求社會組織必須要怎么怎么做。
她表示,《通知》提出社會組織結合自己的專長、優勢和活動地域,在踐行自己理念宗旨的前提下,在自己的業務活動范圍內,既態度積極又各盡所能地參與脫貧攻堅,不設強制性義務,不搞明確性指標。《通知》明確要求社會組織在自己的宗旨和業務范圍之內參與脫貧攻堅,這樣就不會給社會組織增加過多的負擔。對政府強制社會組織參加脫貧攻堅或攤派社會組織扶貧任務,民政部將按照《國務院扶貧開發領導小組關于開展扶貧領域作風問題專項治理的通知》要求,在開展扶貧領域作風問題專項治理的總體部署下,配合國務院扶貧辦,對社會組織反映強烈的問題,對政府部門推諉卸責不作為、強制攤派亂作為,堅決予以糾正,及時整改,必要時要嚴肅追究責任。
她進一步指出,近日,民政部社會組織管理局正在召開全國性社會組織參與脫貧攻堅的四個動員會,動員全國性社會組織積極投身到脫貧攻堅中來。全國性社會組織不是《通知》下發后才參與脫貧攻堅,實際上全國性社會組織已經搞了很多年,有了一些行之有效的做法,積累了一些經驗。全國性社會組織參與脫貧攻堅,有的是聚焦在深度貧困地區和集中連片貧困地區,甚至是“三區三州”,有的是在相對貧困的區域搞了一些扶貧項目。全國性社會組織參與脫貧攻堅動員會召開的目的,就是想把人力、物力、財力、智力從原有的扶貧的領域、地域,引導到《通知》要求的貧困地區、深度貧困地區、連片貧困地區,還有“三區三州”中來,對焦到黨中央國務院的總體部署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