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安下發通知 禁止出售或變相出售地下人防車位
2017-12-29 15:21:36 來源: 海絲商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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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從南安市房屋交易管理中心獲悉,南安日前下發通知,禁止出售或變相出售地下人防車位。
通知指出,地下人防工程是用于人民防空的公共設施,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防空法》第二十五條,“有關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對已經修建或者使用的人民防空工程保持良好的使用狀態,必須進行良好的日常維護”。
因此,開發建設的人防地下車位不能辦理商品房預售許可,其產權應屬全體業主所有,人防地下車位收益應用于人防工程的日常維護和管理支出,為了減少糾紛,各房地產開發公司不得出售或變相出售地下人防車位。
記者了解到,人防工程里的車位均為人防車位,地下人防工程是人民防空的公共設施,不一定所有的小區都有人防車位。從使用角度而言,普通車位和人防車位沒有任何區別。
“地下人防車位可以出租,但是不可以出售,收益歸全體業主所有,用于日常的維護和保養。”南安市房屋交易管理中心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
那么市民在購買時該如何辨別人防車位和普通車位?該負責人表示,一般情況下,開發商在報規劃的時候已經明確地下室的功能,哪些部分是人防工程、哪些部分是可以出售的產權車位,市民在購買車位時需認準商品預售許可證,人防車位是沒有商品預售許可證的。(記者 黃偉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