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大聲說話當吵架 漳州龍海一名男子酒后打人獲刑

          2018-01-24 10:33:31 來源: 廈門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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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朋友和熟人大聲講話,他卻誤以為雙方在吵架,上前就把人打致輕傷。近日,經龍海檢察院起訴,被告人鄭某藝因涉嫌故意傷害罪被龍海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六個月。

          去年6月7日凌晨3時,鄭某藝和朋友鄭某喝酒后到龍海顏厝鎮一溫泉按摩。鄭某因與管理人員黃某相識,便在大廳講起話,聲音大且語速快。喝高的鄭某藝,誤以為朋友與黃某在吵架,于是不問青紅皂白沖過去攬住黃某的脖子并朝其胸部打了一下。遭到突然襲擊的黃某隨即回踢一腳。鄭某藝繼續用手毆打黃某,還不顧朋友在一旁苦勸追打黃某,致黃某臉部和頭部出血。后經多人勸架,鄭某藝才憤憤離開,酒醉的他仍不知實情。

          經法醫鑒定,被害人黃某被鑒定為輕傷二級。案發后,鄭某藝主動到案接受調查,并賠償被害人損失。

          [責任編輯:黃如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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