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保姆縱火案”一審宣判:莫煥晶被判死刑

          2018-02-09 10:57:10 來源: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 責任編輯:黃如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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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備受關注的“杭州保姆縱火案”終于塵埃落定。2018年2月9日9時30分,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在本院第二法庭公開宣判被告人莫煥晶放火、盜竊一案,以放火罪判處被告人莫煥晶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以盜竊罪判處其有期徒刑五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二罪并罰,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

          公訴人、被告人及其辯護人、被害人林生斌及其訴訟代理人均到庭參加宣判。被害人親屬、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媒體記者及社會各界群眾參與旁聽。

          2月1日,莫煥晶在庭審現場(圖源湘湖網)

          據央視新聞客戶端此前報道,去年6月22日凌晨5點左右,浙江杭州藍色錢江小區發生縱火案,造成4人死亡,縱火者為該戶保姆莫煥晶。2018年2月1日,杭州中院一審開庭審理了本案。

          判決書如下:

          圖源: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官方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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