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扣扣殺人案細節現場圖片還原 案發前給了父親4萬元
2018-02-22 11:22:45 來源: 紅星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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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扣扣案最新進展】2月15日,除夕,陜西省漢中市南鄭區新集鎮發生一起殺人案,致2人當場死亡,1人經搶救無效死亡。
據新京報報道,從南鄭區委宣傳部證實,3名死者情況為:王自新,男,現年71歲,務農;王校軍,男,現年47歲,系王自新長子,國家公職人員,其工作單位為南鄭區紅寺湖管理處,職務為管理處主任(正科級);王正軍,男,現年39歲,系王自新三子,原在西安打工。嫌疑人情況為:張某某,男,35歲,未婚,無正當職業,2017年12月外出務工回家。
南鄭公安發布相關案情通報
南鄭公安發布相關案情通報
2月17日10:55,漢中市南鄭縣(區)官方微博@南鄭公安 通報稱,2月17日7時45分,犯罪嫌疑人張某某投案自首。至此,陜西漢中南鄭區新集鎮“2·15”殺人案成功告破。目前案件正在辦理之中。
關于命案發生的原因,網絡傳言不斷。有傳言稱其源于22年前同一地點發生的一起命案:嫌犯張扣扣的母親汪秀萍在和被害人家人的爭吵中,被死者之一用木棒敲中腦袋后死亡,傳言稱張此次行兇是為母親報仇。
犯罪嫌疑人張扣扣指認犯罪現場 圖據網絡
2月20日,紅星新聞趕赴嫌犯張扣扣的家中,采訪張父等人,了解當年案件發生的更多細節。
張母22年前命喪與王家糾紛
張父稱當年摩擦因“送瓜矛盾”而起
張家和王家 圖片來源:紅星新聞
張扣扣父親在家中客廳 圖片來源:紅星新聞
事發的王坪村離漢中市區約25公里,離新集鎮約5公里左右,一條5米寬的馬路從村中穿插而過,通向對面三座巍峨的大山。
嫌犯張扣扣的家和死者的王家都在馬路右側,兩家房屋墻靠墻,兩家門口相距十來米。從外部看上去,張家是兩層樓房,刷了白漆,顯得很新,王家則是泥土瓦房。
紅星新聞到訪時,王家已大門緊閉,只剩一條狗臥在地上,不時對過路陌生人狂吠。據附近的村民介紹,王家的人“回娘家,去親戚家了”。
村民向紅星新聞指認,命案發生在王家門口馬路對面的溝坡上,一處正對著王家大門,一處在溝的下游8米左右。當記者想追問案件更多的細節時,村民卻閉口不提。
在這次出事的22年前,張家和王家曾經發生過一起人命官司。
據紅星新聞從張扣扣父親處獲得的一份陜西省南鄭縣人民法院(1996)南刑初字第142號刑事附帶民事判決書顯示,公訴機關以南檢刑訴字(1996)328號起訴書指控:一九九六年八月二十七日十九時許,被告人王正軍的鄰居汪秀萍路過王家門前時,因過往與王家有矛盾,汪便朝被告人之兄王富軍臉上吐唾沫,遂引起爭吵。被告人王正軍聞訊趕到現場也同汪爭吵,汪秀萍拿一扁鐵在王正軍的左額部、左臉部各打一下,被告人即從路邊撿一木棒朝汪秀萍頭部猛擊一下,致汪當場倒地于當晚十時許死亡。
張紅(化名)是死者汪秀萍的女兒,時年17歲,由于念書念的晚,當時正在上初一。弟弟張扣扣當時13歲,剛剛6年級畢業,她說,“弟弟個子不長,瘦小瘦小的,當時一直哭。”據上述判決書顯示,經法醫鑒定:死者汪秀萍系鈍性外力所致顱腦損傷而死亡。據張紅講述,此后三天,白天張紅和弟弟到王家守靈,晚上舅舅和父親過去守靈。第五天,王家人為母親舉行了葬禮。
此前有媒體報道稱,汪秀萍在沖突中死亡,起因是王、張兩家有宅基地矛盾。對此,張紅表示,死者王家的房屋雖然與自家的房屋挨著,但中間的幾間屋子是王自新的大哥在住,所以不存在這一說法。
張父對紅星新聞表示,當年他家種植西瓜,因給別人送瓜而未送給王家,遂引起對方不滿。
家人眼中的張扣扣
初中畢業當過兵,
當年案件的判決書(部分) 受訪者供圖
當年案件的判決書(部分) 受訪者供圖
【(1996)南刑初字第142號判決書全文】
據上述判決書顯示,張家要求王正軍賠償汪秀萍死亡的全部喪葬費及贍養、扶養、死亡補償等經濟損失二十五萬元。
法院最終判決結果為:一、被告人王正軍犯故意傷害(致人死亡)罪,判處有期徒刑七年(刑期自一九九六年八月二十九日起至二00三年八月二十八日止)。二、由被告人王正軍的監護人王自新一次性償付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張福如經濟損失九千六百三十九元三角(除王自新已支付汪秀萍喪葬費人民幣八千一百三十九元三角外,其余一千五百元限王自新在本判決生效后十日內付清)。
張父稱,王家確實賠了他們1500元,至于喪葬的費用,自己也不知道王家到底花了多少。“但這1500元,只夠我子女上學的費用。”張父說,自從妻子去世后,家里更加困難了。
張扣扣初中和姐姐張紅在附近一個中學讀書,從家里騎自行車十多分鐘就到。張紅稱,當時家里困難,自己和弟弟每天上學都不吃早餐,直到中午放學回家才吃午飯。張紅稱,要不是母親去世,弟弟初中畢業還可以上高中,或者去技校,現在也能找個好的工作。“當時弟弟的成績還行,考試還能打80多分。”
據張父講述,張扣扣初中畢業以后,在家待了一段時間之后,就出去打工。一年之后,鄉里通知兒子去當兵。張紅稱,弟弟從小就喜歡軍人,聽到此消息后就很高興地入伍了。據張父提供的相關證件復印件顯示,2001年12月1日,張扣扣被批準入伍。2003年12月29日,張扣扣復員。
犯罪嫌疑人張扣扣當年的入伍通知和證件復印件 受訪者供圖
犯罪嫌疑人張扣扣當年的入伍通知和證件復印件 受訪者供圖
張父稱,兒子復原回家之后,在家待了一段時間便去廣州打工,“當保安。”張父稱,兒子非常孝順,在廣州打工時,每個月都給他寄500塊錢,“他當時的工資才一千多塊,幾年給我寄了一萬六千五百多元。但他就是不怎么回家,每年過年都沒回。”
2007年,張父用自己當木工賺下來的錢修了新房。“當時還沒有手機,兒子打了村里一戶人的座機,我就給他說修房子的事,兒子說他給領導請示一下,后來領導就讓他回來了。”回來十五天之后,張扣扣又去了廣州。張父稱,后來聽說兒子跟領導不和,辭了工作,一直在廣州深圳一帶找活,最近兩年在杭州紹興一帶。
張紅稱,2004年自己出嫁,出嫁時自家房子還是泥墻土瓦,破敗不堪。2007年,父親翻修房子,自己也沒回來過,也沒怎么跟弟弟交流。直到近幾年有了手機,姐弟倆才經常打電話互相問候。“弟弟在外沒少吃苦,有次他跟我說,他腳上的一雙鞋是在地攤上買的,花了四十多塊錢。”張紅說,“打工這么多年來,他過年回家只有五六次。”
張父稱,2017年8月,兒子從阿根廷回國。“當時正是收稻谷的時候,兒子說回來幫忙收稻谷。”張紅稱,弟弟曾去阿根廷打了三個月工,她清楚記得,去年8月16日弟弟回來這天,發了一條朋友圈,“我回來啦!”
案發前他給了父親4萬元
父子很少交流,總回避“找媳婦”話題
張父稱,兒子回國后一直在家里待著,基本不出門,每天就坐在沙發上看電視,“這個沙發坐坐,那個沙發坐坐。”
張扣扣單身,張紅稱,“每次跟他說,在外面找個媳婦過日子吧,弟弟就說‘知道了知道了,掛了掛了’。”
張父表示,父子倆在家交流很少,大約臘月二十左右,他說自己催兒子找個媳婦,兒子卻表示,以后不要再提這事了,并拿出了4萬塊錢,說以后都不要和自己說話了。
張父告訴紅星新聞,自己怎么也沒想到,之后兒子竟然會去殺人。
案發當天他燒熱水洗衣服
目擊親戚稱,張扣扣說“報22年的仇”
張父回憶,除夕那天,早上九點左右,自己熱了一碗飯吃,準備去山上拜祭祖先和妻子,走的時候兒子正在燒熱水洗衣服。吃完飯后,張父便和大哥、三弟以及四弟張強(化名)的兒子去山上燒紙。張父告訴紅星新聞,山上荊棘密布,去祭拜的話得要三個小時左右。
大約中午1點左右,有人給侄子打電話說,張扣扣殺人了,叫他們趕緊回去。走在路上,張父看到一不明人員來“截”他,以為是來尋仇,便讓兄弟和侄子先回去,自己在山上躲了一夜。直到正月初一晚上,他才回到村上,找村民問了一下情況,就去自首了。
張強是張扣扣的四爸,與張家只有一墻之隔。張強告訴紅星新聞,當時自己在家殺雞,突然就聽到孫子跑來說,“出事了,出事了。”
張強跑到馬路上一看,張扣扣殺了人正往回家走。張強見狀,便上前質問他:“你瘋啦!今天大年三十,你搞出這事,你不要命啦!”張扣扣對張強說,“報22年的仇。”張強說,張扣扣當時哭了。
犯罪嫌疑人張扣扣 圖據網絡
據漢中市南鄭縣(區)公安局官方微博@南鄭公安 通報2月15日18:48通報, 2月15日12時20分許,南鄭區新集鎮王坪村14組發生一起殺人案,致2人當場死亡、1人重傷搶救無效死亡。經初步偵查,張某某,男,現年35歲,無正當職業,有重大嫌疑,現在逃。目前,市、區公安機關正全力開展調查、追捕工作;區委、區政府積極做好善后工作。
2月17日,@南鄭公安 再次通報稱,2月17日7時45分,犯罪嫌疑人張某某投案自首。至此,南鄭區新集鎮“2·15”殺人案成功告破。目前案件正在辦理之中。
紅星新聞記者丨李文滔 陜西漢中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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