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春“刮”起崇儉風 “四會”引導監督黨員干部帶頭
2018-02-24 16:36:08 來源: 福建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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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來,永春縣在充分發揮村規民約、村級“四會”組織的群眾自我約束和引導、監督作用的同時,發揮黨員、干部帶頭示范作用,使得移風易俗工作取得成效
桃源“刮”起崇儉風
福建日報2月24日訊(記者 黃楓 通訊員 蘇福彬)
日前,一場以“新年倡新風”為主題的座談會,在永春縣五里街鎮儒林社區舉行。“這類座談會,我們經常舉辦,既廣聽意見,又凝聚共識。”社區黨支部書記陳達勇說。
近年來,永春縣在全縣范圍內推動村(社區)修訂完善《村(居)規民約》,將移風易俗工作寫入《村(居)規民約》《居民文明公約》,同時建立完善村級紅白理事會、村民議事會、道德評議會、禁賭禁毒會“四會”組織,逐漸形成辦事循村規民約、依“四會”章程的新習俗,桃源大地勁吹崇儉之風。
移風易俗寫入村規民約
儒林社區地處永春縣城核心區,前些年,由于部分群眾的文明素質提升跟不上社會發展腳步,導致大操大辦紅白喜事的陋俗出現回潮、蔓延。如何祛除頑疾?社區干部決定先從消除喪葬陋俗抓起。
“那時,社區里喪葬陋俗不時可見,攀比嚴重,影響了整個社區的社會風氣和文明形象。”陳達勇說。
2015年,經過社區居民代表大會討論通過,儒林社區將簡辦喪事寫入《居規民約》。在《居規民約》的約束下,如今社區內大操大辦喪事的現象已基本消除。
新年伊始,為了進一步鞏固移風易俗成果,儒林社區又邀請黨員代表、老人協會代表、居民代表等30多人舉辦座談會。“移風易俗,要從思想根源上下功夫,要更多地發揮社區里長輩、有威信人員的作用,讓他們來做思想工作。”“移風易俗,不能簡單‘一刀切’,要尊重人道關懷。”座談會上,大家踴躍發言,建言獻策。
近年來,永春縣大力推動將移風易俗工作寫入《村(居)規民約》《居民文明公約》,目前完成相關修訂工作的村(社區)達95%。同時,該縣以“厚養薄葬”作為移風易俗工作突破口,在全縣22個鄉鎮挖掘父母在世盡心孝敬、父母去世節儉治喪的典型,形成村(社區)推薦、鄉鎮審核上報、縣級表彰宣傳的“三級聯動”移風易俗工作格局。
“四會”引導監督
去年10月1日,是儒林社區三組居民小辜結婚的大好日子。籌辦喜事之前,小辜主動向社區紅白理事會做了申報。婚禮當日,他積極配合理事會的規定和倡議,簡單宴請了親朋。
按照當地以往的婚慶習俗,舉辦婚禮都要大擺宴席,甚至還要邀來民間表演團隊助興。“過去辦喜事,經常整個組、整條街的人都得請。結果,一些人撐足了面子,卻掏空了家底。”小辜說,“現在,大家辦喜事都要向理事會做申報,既減少了鋪張浪費的行為,更消除了互相攀比的風氣。”
陳達勇介紹,儒林社區早些年就成立了紅白理事會,由于制度不全,在推動移風易俗工作中發揮的作用不理想。2015年,作為縣里試點單位,儒林社區加強了紅白理事會的規章制定。去年以來,在村民議事會、道德評議會、禁賭禁毒會相繼建立的同時,紅白理事會的運作又得到進一步規范。
近年來,永春縣不斷完善村級紅白理事會等“四會”組織,推選老黨員、老干部、道德模范等鄉賢能人擔任理事會成員,各個“四會”組織定期或不定期召開通氣會,通報情況、總結經驗。同時,充分發揮“四會”章程和《村(居)規民約》管人管事、維護公序良俗的作用,堅持道德評議“群眾說、鄉賢論、榜上亮”,落實紅白喜事申報備案審核制度,遏制了講排場、比闊氣等不良現象。目前,該縣建立完善“四會”組織的村(社區)達220個,占全縣村(社區)的93%。
黨員干部帶頭
為了讓移風易俗工作取得更大成效,永春縣在充分發揮村規民約、村級“四會”組織的群眾自我約束和引導、監督作用的同時,將發揮黨員、干部帶頭示范作用,作為推進移風易俗工作的重點內容。
“我們切實督促全體黨員干部和公職人員帶頭移風易俗。”永春縣紀委組織和宣傳部部長劉志清說,去年,該縣黨委、政府還將移風易俗工作作為重要考核內容,納入《縣直單位績效評估工作方案》《鄉鎮績效評估工作方案》。縣人大、政協機關依托鄉鎮聯絡組,定期開展移風易俗督查工作。
永春縣文明辦將移風易俗工作納入縣級文明行業、文明村鎮、文明單位、文明學校創建工作內容,引導單位與干部職工簽訂移風易俗承諾書。省級文明鄉鎮的干部職工紅白喜事簡辦的比率要達100%。
“崇儉戒奢,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在新時代繼續傳承和弘揚這一美德,能進一步提高群眾文明素養,進而提高整體社會的文明程度。”永春縣文明辦主任康文德表示,在深入學習貫徹十九大精神中,該縣將結合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把開展移風易俗、弘揚時代新風行動推向深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