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代表團舉行全體會議 審議監察法草案

          2018-03-14 09:24:17 來源: 福建日報

          0瀏覽 評論0

          13日下午,參加十三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的福建代表團舉行全體會議,審議監察法草案。

          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中華全國婦女聯合會主席沈躍躍,中央臺灣工作辦公室主任、國務院臺灣事務辦公室主任張志軍,省委書記、省人大常委會主任、代表團團長于偉國,省長、代表團副團長唐登杰參加審議。

          沈躍躍代表說,完全贊成監察法草案和李建國同志的說明。深化國家監察體制改革是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作出的重大決策部署。制定監察法是深化國家監察體制改革的內在要求,是堅持和加強黨對反腐敗工作的領導,構建集中統一、權威高效的國家監察體系的必然要求,是鞏固國家監察體制改革成果的重要舉措,對于以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深入開展反腐敗斗爭,堅持走新時代中國特色監察道路具有極其重大的意義。草案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堅決落實黨中央決策部署,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堅持和加強黨對反腐敗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堅持黨對國家監察工作的領導,實現對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監察全覆蓋,有利于強化不敢腐的震懾,扎牢不能腐的籠子,增強不想腐的自覺,為新形勢下反腐敗斗爭提供堅強法治保障。我們要牢固樹立“四個意識”,堅決維護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堅決落實全面從嚴治黨各項要求,嚴守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認真學習、帶頭貫徹憲法和監察法,切實增強憲法法律意識,嚴格依法行使職權,努力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自覺接受監督,做到忠誠、干凈、擔當。

          于偉國代表說,完全贊成監察法草案。深化監察體制改革是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作出的重大決策部署,是事關全局的重大政治體制改革。黨的十八大以來,黨中央堅定不移“打虎”“拍蠅”“獵狐”,反腐敗斗爭壓倒性態勢已經形成并鞏固發展。制定監察法,是深化國家監察體制改革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憲法實施的重要途徑,是反腐敗國家立法,在我國法治建設史和紀檢監察工作史上具有里程碑意義。草案堅持和加強黨對反腐敗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堅決維護習總書記權威和核心地位,堅決維護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著力構建集中統一、權威高效的國家監察體制,實現對所有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監察全覆蓋,體現黨內監督與國家監察的有機統一,是中國特色監察道路的創制之舉。監察法使監察機關履職盡責于法有據,有力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我們要認真學習宣傳貫徹,持續深化監察體制改革,一以貫之把全面從嚴治黨引向深入。

          唐登杰代表說,完全贊同監察法草案。深化國家監察體制改革是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作出的事關全局的重大政治體制改革,是強化黨和國家自我監督的重大決策部署。制定監察法是堅持走中國特色監察道路的創制之舉,使黨的主張通過法定程序成為國家意志,對于加強憲法實施,實現立法與改革相銜接,以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開展反腐敗工作,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具有重大意義和深遠影響。草案貫徹落實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關于深化國家監察體制改革的重大決策部署,堅持黨對反腐敗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構建集中統一、權威高效的國家監察體系,實現對所有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監察全覆蓋,促進國家監察正規化、專業化、法治化,為新形勢下反腐敗斗爭提供了堅強法治保障。監察法草案通過后,我們要認真學習貫徹,全力支持監察機關依法履職,時刻心存戒尺,自覺接受監督,嚴格依法用權,建設法治政府,把全面從嚴治黨不斷引向深入。

          劉學新代表說,制定監察法是貫徹落實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關于深化國家監察體制改革決策部署的重大舉措,是堅持和加強黨對反腐敗工作集中統一領導的必然要求,是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戰略舉措,是實現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依法治國、全面從嚴治黨有機統一的生動實踐,是探索黨長期執政條件下實現自我凈化、跳出歷史周期律的有效路徑,是構建集中統一、權威高效監察體系的現實需要,是推動反腐敗斗爭深入發展、直至奪取壓倒性勝利的法治保障。監察法草案充分體現了黨的主張和人民意志,內容科學合理,具有鮮明時代特色和中國特色,有很強的針對性和可操作性,已經成熟,我完全贊同。制定監察法在國家法治建設史和紀檢監察工作史上具有里程碑意義,必將彪炳史冊、影響深遠。紀檢監察機關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嚴格貫徹執行監察法,以永遠在路上的堅韌和執著,一刻不停歇地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縱深發展。

          審議中,李鉞峰、張沁榮、霍敏、王毅、陳家東、郭軍、李建輝、柳紅、洪波等代表也先后作了發言。(記者 周琳 嚴順龍)

          [責任編輯:黃如萍]

          相關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