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馬貪官懺悔:我在親情和金錢面前失去了底線

          2018-03-20 08:52:42 來源: 檢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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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在親情面前失去底線”

          ●懺悔人:韓寶林

          ●原職務:四川省攀枝花市土地儲備中心主任

          ●涉案罪名:挪用公款罪、受賄罪、貪污罪

          ●判決結果:2016年5月,四川省米易縣法院一審數罪并罰判處其有期徒刑十五年,并處罰金120萬元。

          ●犯罪事實:1999年至2014年期間,韓寶林在擔任攀枝花市土地綜合開發中心主任、攀枝花市土地儲備中心主任等職務期間,利用職務之便挪用公款1000萬元,還多次收受他人賄賂270萬元。

          1985年,我從部隊轉業成為攀枝花鋼鐵集團公司(以下簡稱攀鋼)一名普通工人。在組織的培養下,我進入攀鋼管理層,成為了一名國家干部,先后任工程裝備科副科長和土地監察科副科長,1995年,調入隸屬攀枝花市國土資源局土地綜合開發中心(后更名為土地儲備中心)工作,先后任副主任、主任。

          隨著職務的升遷,權力的增長,我開始追求物質享受,產生了“取財有道”的想法,而這個“道”就是我手中的權利。我自己的虛榮心也開始膨脹起來,以能為身邊的人辦事為榮,親戚朋友的事情我能幫就幫,以為能打擦邊球,結果徹底走向了犯罪深淵。

          我家里兄弟姊妹眾多,我排行老大,家里人都以我為驕傲。我也覺得手中有了權利,拉一把親戚是自己的擔當和義務。盲目“眷顧”親情讓我沒有了回頭路。為了保持我作為大哥的虛榮心,我利用自己是攀枝花市鑫地建筑有限公司董事長、總經理的職務擅自利用公司為妹夫提供擔保,后不得不挪用公款1000萬元去投資用于償還擔保損失。“借雞生蛋”的投資盈利后,貪心就更大了。為了給親戚們介紹工程,我不講原則,不講規矩,我以為這樣做既幫了親戚也“肥”了自己。我在親情和金錢面前失去底線,把手中的權利變成了大肆斂財的工具。

          縱觀自己的工作經歷,我本可以享受親情,可以為自己的老父親養老送終。可我面對權力,不僅自己違規,還縱容親屬逾矩,最后落得個廢職忘家。作為一名共產黨員,我沒有嚴格按照《黨章》和相關廉潔條例的要求來約束自己,往往認為黨風廉政教育只是走過場。思想上的“銹”,蒙蔽了心智。

          在這狹小的小房間里,我懺悔著,反思著過往的一切,才正真明白,對自己的親人而言,教育他們遵紀守法、奮發有為才是真正的關心和愛護。只有以堅強的黨性和高尚的人格,時時端正“三觀”,才能不為親情所困,防腐拒變。

          (姚學姚 劉德華整理)

          [責任編輯:黃如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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