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安一男子高空電焊不慎燒毀山地 將面臨刑事處罰
加固廣告牌,不料電焊時火星掉落釀成了一場火災,自己則因救火摔傷。近日,這名男子來到南安市公安局森林分局自首。據辦案民警介紹,如果過火面積超過30畝,肇事者將面臨刑事處罰。市林業局防火辦提醒,3月25日至4月15日,全市林區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在禁火期進入高火險區的,嚴禁攜帶火種上山,嚴禁一切野外用火,違者將被依法依規嚴肅查處。
事件
高空電焊不慎燒毀山地
據悉,男子洪某填是一名電焊工人,去年10月底,他受委托和工友到豐州桃源水庫邊的磨頭山施工作業。當時風很大,洪某填站在五六米高的高空上加固一個廣告牌,不料電焊時有火星掉下來,引燃旁邊雜草。
洪某填回憶,起初他還沒注意到,直到地面上工友提醒,他才反應過來。隨后,他趕緊跳下來幫忙滅火。洪某填表示,當時他們有帶幾個滅火器,火災發生時,他們想要滅火,但風太大,雜草又太多,火勢迅速蔓延。滅火期間,他因摔倒斷了兩根肋骨,腰部刮傷,為此治療了大半年。就這樣,磨頭山60來畝山地毀于一旦,經濟損失14000多元。近日,洪某填傷勢痊愈就前來自首。
說法
引發森林火災或構成失火罪
2015年4月5日下午,南安人黃某(女)和兒子李某到南安市康美鎮的某山場掃墓,黃某點香時不小心引發森林火災。南安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黃某違反森林法的規定,擅自在林區用火,過失引發森林火災,危害公共安全,其行為已構成失火罪,最終黃某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緩刑兩年。
據了解,失火罪是指由于行為人的過失引起火災,造成嚴重后果,危害公共安全的行為。犯失火罪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即使不構成犯罪,相關部門也將根據失火林地面積或直接財產損失的大小,予以處罰。
清明節臨近,森林公安提醒廣大市民,一定要注意森林防火,一旦發生火災,相關部門將從重從快嚴懲肇事者,并嚴肅查處相關責任人。
提醒
遇到山火切忌順風撤離
據介紹,野外起火蔓延很快,煙塵大,撲救有難度。消防部門建議,野外掃墓應盡量避免選擇下午時間,在山上祭掃時不要吸煙、燃放煙花爆竹,也不能燒紙錢。
假如遇到山火怎么辦呢?市林業局防火辦提醒,切勿慌張,應先充分利用身邊物品撲打,同時請求周圍人員支援,并及時報警求助。撲救火災時,要注意火場風力和風向,以及山火燃燒速度的變化,避免火場溫度過高,造成撲救人員虛脫和休克。
發現大火襲來人力無法控制時,只要時間允許,要迅速轉移到安全地帶。要選擇已經過火或雜草稀疏,地勢平坦的地段,用衣服蒙住頭部,快速逆風穿越火線,進入火燒過的地方即可安全脫險,切忌順風撤離。
火災中對人身造成的傷害主要來自高溫、濃煙和一氧化碳。為防止吸入有害氣體,要就近跑到有河流(河溝)、無植被或植被稀少的迎風平坦地段,用水浸濕衣服蒙住頭部,兩手放在胸部,臥倒避煙(火)。同時,為防止煙霧嗆昏窒息,要用濕毛巾捂住口鼻,并扒個土坑,緊貼濕土呼吸,避免煙害。(記者 吳志明 實習生 賴章平 通訊員 王重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