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房姐”被判18年 曾被指房產36套家財過億
2018-04-05 15:04:29 來源: 澎湃新聞
0瀏覽 評論0條
太原市房管局原局長被判18年,曾被指房產36套、家財過億
“太原房姐”張雙娥最新消息獲官方披露。
近日,中國裁判文書網公布太原市房產管理局原黨組書記、局長張雙娥的三份執行裁定書。
澎湃新聞(www.thepaper.cn)注意到,三份執行裁定書均來自忻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編號分別為(2017)晉09執62號之一、(2017)晉09執62號之二、(2017)晉09執62號之三。
執行裁定書顯示,山西省高級人民法院(2017)晉刑終222號刑事裁定書已經發生法律效力。被告人張雙娥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二百萬元;犯貪污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二十萬元;犯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年;犯濫用職權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
最終,法院決定對張雙娥執行有期徒刑十八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二百二十萬元。此外,查封、扣押在案的財產,予以沒收,上繳國庫。
忻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在執行追繳張雙娥違法所得過程中,查明張雙娥曾以呂薇、楊凱名義購買上海市零陵路29弄房產一套。2018年1月,法院查封該房產并委托拍賣,買受人以930余萬元的最高價競得,并將成交款交付法院。
忻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還查明,張雙娥曾以廉恒杰名義購買太原銅鑼灣小區A13-17房屋。2018年2月,上述房屋同樣被查封并拍賣。
公開資料顯示,張雙娥,曾用名張永鳳,女,1954年4月4日出生,漢族,山西省祁縣人。此前她曾擔任太原市房產管理局局長多年,2011年12月被免去相關職務。
2014年12月30日,山西省紀委對外公布張雙娥被開除黨藉的消息。
消息稱,日前,太原市紀委對張雙娥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經查,張雙娥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索取、收受巨額賄賂;貪污公款。
紀檢部門認為,張雙娥上述行為已構成嚴重違紀違法,涉嫌犯罪。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有關規定,經太原市紀委審議并報太原市委批準,決定給予張雙娥開除黨籍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及線索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一天后,《山西日報》刊登報道《“城中村”再不能成為“唐僧肉”》。
報道稱,受太原市親賢村村委會原主任史國民貪腐案影響,包括張雙娥在內的多名官員被牽出。
報道還透露了張雙娥的斂財方式,“她的違紀手段并不高明,就是利用手中的審批權不止一次地向多個私營開發商索賄、受賄。在任太原市房產管理局局長期間,張雙娥利用職務之便為開發商辦理房產手續之際,或向開發商以極低價格購買商鋪并從中獲取租金利益,或直接收受巨額賄賂;甚至利用職務之便,將單位公產房低價租得、高價轉租,從中賺取租金差價上百萬元。據從紀檢機關了解到,張雙娥涉嫌利用職務便利索賄、受賄、貪污數額巨大,并擁有多處住宅房產和商鋪及存放巨額現金不能說明來源等問題。”
2015年5月,《中國紀檢監察報》在有關山西反腐報道中提及張雙娥,并指其“在北京、上海等地有36套房產,家財過億”。
2016年6月,經山西省人民檢察院指定,忻州市人民檢察院就張雙娥涉嫌貪污、受賄、濫用職權、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一案,向忻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澎湃新聞記者 李聞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