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霸王車”又襲警 德化一男子獲刑一年
打車付費,天經地義。可泉州德化一男子因車費問題與司機爭吵,在民警到來進行調解時還對民警大打出手。近日,德化法院審結了這起行為荒唐的案件,被告人方某犯妨害公務罪,依法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
方某是德化人,長期在泉州市區上班。2017年11月27日方某打車回德化,當晚10時左右,到達德化潯中鎮詩墩工業區后,方某因車費問題與司機發生了糾紛,司機報了警,潯中派出所民警出警處置。經過長時間調解,未能達成一致,由于事發地段處于工業區路口,現場也聚集了許多圍觀群眾,民警決定將雙方當事人帶回所里調查。此時方某卻激動起來,拒絕配合并對民警進行推搡,用手襲擊一民警重要部位,導致該民警受傷。其他民警果斷將方某控制起來押回派出所。經鑒定,該民警的損傷程度屬輕微傷。
近日,德化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本案。庭審中,方某如實供述了自己的犯罪行為,自愿認罪。法官認為,被告人方某采取暴力手段,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其行為已構成妨害公務罪,根據證據材料及案件事實情況,作出上述判決。宣判后,方某表示服從判決,不上訴。(記者蘇瑋杰 通訊員鄭岐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