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獅通報2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典型案例
日前,石獅市紀委監委通報2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典型案例。
1.石獅市交通綜合行政執法大隊一中隊中隊長傅海偉違規收送禮品問題。2013年3月至2017年4月期間,傅海偉先后三次收受管理服務對象贈送的禮品,共計2700元。此外,傅海偉還涉及其他違紀問題。2017年12月,石獅市市直交通城建系統黨委給予其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2.石獅市廣播電視臺駕駛員蔡江霖違規使用公務用車問題。2017年12月31日,蔡江霖駕駛市廣播電視臺公務用車送記者到市區海采新聞期間,到市區某快遞點領取個人快遞包裹;2018年1月1日、2月20日,蔡江霖2次駕駛公務用車回家。2018年3月,石獅市廣播電視臺對蔡江霖予以辭退。
通報要求,全市廣大黨員干部,要從中汲取教訓,引以為戒,自覺帶頭轉變作風,帶頭弘揚黨的優良作風,做到廉潔自律。各黨組織要切實履行全面從嚴治黨責任,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和實施細則精神及省委、泉州市委實施辦法,嚴抓嚴管、落細落小,加強對黨員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監督,推動中央八項規定精神落地生根。各紀檢監察組織要堅決按照“五抓五重”要求,緊盯花樣翻新、穿上“隱身衣”躲避監督等“四風”變異問題,加強監督檢查,以霹靂手段整治作風積弊,堅決發現一起、查處一起、曝光一起,防止不正之風反彈回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