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住宅用地只能分配給本村村民 買賣協議無效
2018-07-18 10:29:18 來源: 福州日報
0瀏覽 評論0條
2016年1月,福州某村村民周某將宅基地上的房屋賣給城鎮居民胡某。雙方簽訂了房屋買賣協議,胡某向周某交付了購房款,周某將房屋交付給胡某。
2017年5月,胡某收到法院傳票。原來,周某將胡某告到法院,要求撤銷雙方2016年簽訂的房屋買賣協議。
胡某覺得自己按照約定交付了房款,周某也交付了房屋,雙方之間的購房行為真實,周某要求返還房屋是無理之訴。
法院經審理,判決該房屋買賣協議無效。
案例點睛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八條第二款規定,農村和城市郊區的土地,除由法律規定屬于國家所有的以外,屬于農民集體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屬于農民集體所有。
第六十三條規定,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權不得出讓、轉讓或者出租用于非農業建設;但是,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并依法取得建設用地的企業,因破產、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權依法發生轉移的除外。
2007年12月30日,國務院辦公廳發布《關于嚴格執行有關農村集體建設用地法律和政策通知》,指出農村住宅用地只能分配給本村村民,城鎮居民不得到農村購買宅基地、農民住宅或“小產權房”。
房屋買賣必然涉及宅基地買賣,而宅基地的所有權屬于集體經濟組織而非村民個人,宅基地的買賣、流轉只允許發生在本集體經濟組織內部,不能直接流轉給本集體經濟組織以外的人。因此,城鎮居民購買農村房屋的買賣合同違反了法律法規的規定,應認定為無效。
今年,我國將探索宅基地所有權、資格權、使用權“三權分置”,落實宅基地集體所有權,保障宅基地農戶資格權,適度放活宅基地使用權。今年中央一號文件提出,適度放活宅基地和農民房屋使用權。文件同時指出,嚴格禁止下鄉利用農村宅基地建設別墅大院和私人會館。這不是讓城里人到農村買房置地,而是要使農民的閑置住房成為發展鄉村旅游、養老等產業的載體。(記者 曾建兵 通訊員 岳江濤)
相關閱讀
-
前4個月福建省各類保障性住房用地約2556畝 同比
近日,記者從省國土資源廳土地利用管理處了解到,前4個月福建省各類保障性住房用地約2556畝,同比增...更多
2018-06-01 08:21:13
-
-
廈門首宗租賃住房用地下周拍賣 未來該類用地或繼
據悉,該地塊作為廈門首批住房租賃試點項目,為了確保租賃試點項目開發建設及運營有序可控,只接受...更多
2018-05-11 10:30:15
-
農村集體用地可建房出租 廈門被列為試點城市
根據《廈門市利用集體建設用地建設租賃住房試點實施方案》,集體租賃住房的戶型以小戶型為主,最大...更多
2018-01-27 10:44:47
-
廈門首次出讓營利性養老設施用地 將在四年內建成
老有所養,是每個人的心愿。4日,廈門市土地礦產資源交易市場首次公開掛牌出讓一宗營利性養老設施用...更多
2018-01-05 16:06:32
-
-
福州擬出讓9幅地塊:6幅住宅用地入市 配建大量安
福州市決定公開出讓城區9幅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其中有6幅住宅用地,涉及海峽體育中心周邊、清富棚...更多
2017-12-20 08:37: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