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中山路騎樓建筑保護條例三審通過 擬于明年3月施行
中山路騎樓建筑保護條例三審通過,將報請省人大常委會批準——
泉州第三部實體法擬于明年3月施行
中山路兩側的建筑風格體現了泉州多種文化融合的特色(陳曉東 攝)
昨日,在泉州市十六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五次會議上,市人大常委會審議通過了《泉州市中山路騎樓建筑保護條例(草案表決稿)》。作為泉州繼《泉州市海上絲綢之路史跡保護條例》和《泉州市市區內溝河保護管理條例》后的第三部實體法,該條例經過法定程序走完三次審議流程,將報請省人大常委會批準,有望于明年落地實施。 (記者 顏雅婷)
歷時十月修改數十次 條例明確保護資金措施等內容
中山路形成于1929年,全長約2495米,濃縮了南國建筑風格,是我國僅有、保存最完整的聯排式騎樓建筑商業街,兩側的建筑風格體現了泉州多種文化融合的特色,具有重要的歷史文化保護價值。2010年,泉州市中山路入選首屆“中國十大歷史文化名街”。但近年來,中山路沿街的騎樓建筑出現因年久失修老化倒塌、火災、水泥風化脫落、鋼筋生銹外露等突出問題。
為進一步規范中山路騎樓建筑的保護及日常維護管理,2017年11月,泉州市政府向市人大常委會提請審議《泉州市中山路騎樓建筑保護條例(草案)》。10個多月來,從落實科學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出發,通過網上公開全文、入戶走訪、召開座談會等方式,多渠道、多層次征求意見,草案先后修改數十次,歷經市人大常委會“一審”、“二審”、“三審”,反復推敲打磨、字斟句酌,力爭體現地方特色。
審議通過的草案表決稿顯示,該部實體法分為總則、保護措施、整治利用、法律責任、附則共五大章三十七條,涵蓋了立法目的和依據、適用范圍、保護原則、政府職責、保護資金、保護義務等方面內容。
保護范圍為江濱北路至鐘樓 突出街巷改造提升等地方特色規定
草案表決稿明確,該條例適用于泉州市鯉城區中山路騎樓建筑的保護、管理和利用。同時,明確條例所稱騎樓建筑,是指集商住功能為一體,底層沿街后退留出人行走廊,具有泉州傳統民居特色和南洋建筑風貌的連排式建筑物。中山路騎樓建筑保護范圍為南起江濱北路、北至鐘樓的騎樓建筑本體及相關的建(構)筑物,具體保護范圍屆時將由相關主管部門劃定,報市人民政府批準并公布。
值得關注的是,該條例依法合情合理地處理了保障居民合法權益和保護社會共享歷史文化遺產的關系,突出了分類保護、街巷改造提升等體現地方特色的規定,具有較強的針對性和可執行性。條例明確,市政府應當加強對騎樓建筑保護工作的領導,建立工作機制,制定保護政策,完善保護制度,協調解決保護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市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相關負責人表示,《泉州市中山路騎樓建筑保護條例》的制定,對于加強泉州市中山路騎樓建筑的保護,展示中山路歷史文化街區風貌,繼承和弘揚優秀歷史文化,具有重要積極意義。據悉,該實體法“三審”通過后,市人大常委會將按有關規定報請省人大常委會批準,并于2019年3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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