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受賄90余萬元 安溪一國土資源所長受審
先后擔任三個鄉鎮國土資源所所長的黃某龍,10年間涉嫌受賄90余萬元,近日過堂受審。他當庭屢次痛哭流涕,悔恨之意溢于言表。
當日,安溪法院院長許良才公開開庭審理了黃某龍受賄一案。安溪縣紀委監委聯合安溪法院,組織安溪國土資源局、住建局、市政局、農茶局等單位的班子成員、股站室隊負責人、各鄉鎮國土所所長,縣法院員額法官、人民法院監督員等共計200余人到庭旁聽。
安溪縣檢察院指控,黃某龍于2007年至2017年間,先后利用擔任安溪縣國土資源局蘆田、龍涓、蓬萊國土資源所所長的職務便利,在辦理土地開發、災毀耕地復墾、群眾申請建房、土地執法檢查等工作中,多次索取和收受這些鄉鎮村干部及村民等的財物共計人民幣逾90萬元。
法庭圍繞犯罪過程、數額認定等主要犯罪事實著重開展法庭調查、法庭辯論等環節。公訴機關出示了相關證據,黃某龍及其辯護人進行了質證,控辯雙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發表了意見。黃某龍進行了最后陳述,并當庭表示認罪悔罪。合議庭將根據庭審查明的事實、證據,擇日宣判。
受審時,黃某龍屢次痛哭流涕,對自己的受賄、索賄行為悔不當初,愧為人民公仆,請求法庭從輕處罰,給自己改過自新的機會。
參與旁聽的黨員干部紛紛表示,此次的庭審讓他們直面一個黨員干部蛻變墮落的過程,令人警醒,發人深省,為大家再次敲響了警鐘。作為黨員干部,在今后的工作中,必須時刻謹記‘手莫伸,伸手必被捉’的諄諄教誨,如履薄冰,潔身自好。(記者黃墩良 通訊員王志杰 陳麗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