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的!惠安一高三女生報警稱遭囚禁 其實是......

          2018-10-30 09:52:45 來源: 東南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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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家住惠安縣山霞鎮的高三女生陳某不想讀書而要和男友一起出門打工,家人不讓將她帶回家看管,她就讓滴滴司機幫忙報警稱“被囚禁”。

          “110嗎?你們趕緊過來下,這邊有個女孩子被人控制囚禁了半個月,對方不讓她離開。”28日下午5點多,惠安山霞派出所接到一滴滴司機的報警稱,其剛接了一個女孩子上車時,另一女子攔住車不讓他們離開。

          接到報警后,民警立即趕赴現場處置。在現場攔車女子告訴民警,車上的女孩子是她的女兒。這可把民警搞蒙了,哪有女兒報警說被母親控制的?民警向雙方當事人了解情況后得知,攔車的女子名叫黃某(39歲,山霞鎮埭透村人),其女兒陳某(未滿18周歲)在惠安一所中學念高三,前段時間交了一個男朋友,陳某不想讀書,想跟男朋友一起外出打工。大約半個月前黃某得知此事,將陳某從學校接回家,不讓女兒和其男友見面。

          28日下午5點多,黃某看見女兒突然急匆匆地從家中外出,忙緊隨其后,看見陳某上了一輛停在路口的小車。意識到女兒可能是要去見男友,情急之下黃某上前抓住汽車的方向盤,不讓車離開。

          車上的陳某見走不了,就讓開車的滴滴司機溫某(男)報警稱被攔車的女子囚禁了半個月,黃某則告訴溫某她們是母女關系。詢問陳某時陳某又默不作聲,溫某心生懷疑,便鎖好車門后撥打110報警。

          民警將雙方帶回派出所調查,證實黃某和陳某的確是母女倆,具體緣由也正如黃某所說。在查清真相后,民警嚴肅批評了陳某謊報警情的行為,并告知其行為的違法性質和法律后果。一直默默無語的陳某意識到自己行為的違法后果,開口向民警和母親道了歉,并寫下悔過保證書。(記者林志安 通訊員陳德江)

          [責任編輯:林春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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