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開出293家校外培訓機構黑名單 部分機構仍在營業
部分“黑名單”上的校外培訓機構還在營業
昨日,記者從泉州市教育局了解到,泉州13個縣(市、區)均已公布校外培訓機構“黑白名單”,全市共有293家校外培訓機構被列入“黑名單”。記者走訪后發現,目前,仍有部分上了“黑名單”的機構悄悄營業。家長呼吁,希望能盡快整改,讓孩子們有個正規良好的校外培訓環境。
暗訪
部分“黑名單” 培訓機構仍在營業
近日,泉州各縣(市、區)陸續公布首批校外培訓機構“黑白名單”,全市共有108家校外培訓機構被列入“白名單”、293家校外培訓機構被列入“黑名單”。日前,記者走訪了部分“黑名單”上的培訓機構后發現,一些機構仍在營業。
上周五的午餐時間,在市區圣湖小區的一家上了“黑名單”的培訓機構外,記者看到一群孩子正在門店內的一張桌子前圍坐著等待吃飯。而在離該培訓機構不遠的另外一家上了“黑名單”的機構內,同樣有不少放學后到此吃飯、休息的孩子。
這樣的情況并非個例,記者隨后又走訪了市區多個上了“黑名單”的機構,部分機構仍在悄悄營業。“家長沒空,只能托管。”一家培訓機構的工作人員告訴記者,雖然部分機構上了“黑名單”,家長也知道了,但因工作忙,一時也無法找到合適的地方托管孩子,只能繼續讓孩子待在原機構里。
“從條件來說,比如消防,很多機構沒辦法達到要求。我們做好幾年了,當然希望能夠拿證正規營業。”一家校外培訓機構的工作人員告訴記者,希望能夠盡快整改,恢復正常營業。但是,從相關要求上來看,大部分機構的拿證之路并不容易,場地等各方面都需要重新安排。
另外一家校外培訓機構的負責人表示,“黑白名單”的出現,對培訓機構市場來說并不是壞事,將淘汰一批低質的機構,推進市場更好發展,“有些機構小,為節省成本,場地條件、飲食衛生條件、師資隊伍都很差,這類機構是很難通過整改走向正規的,最終只有被淘汰,這是好事”。
部分“黑名單”上的校外培訓機構還在營業
家長
期待整改到位 規范培訓市場
“中了一家!”市民林先生看到晉江市教育局發布的校外培訓機構“黑白名單”后,發現小孩學習書法的培訓機構上了“黑名單”,“這家收的孩子挺多的,沒想到是不正規的”。
林先生告訴記者,除了書法,他的小孩還要學鋼琴,上學日的中午還得去有托管服務的補課機構。“黑白名單”發布之后,他上網仔細查看了正規校外培訓機構應該符合的相關規定,發現之前接觸過的幾家機構多多少少存在問題,“這是公布的第一批,我相信還有不少暫時沒上‘黑名單’,但是也上不了‘白名單’的機構”。
“對家長來說,看到‘黑名單’上有自己選擇的機構實在很無奈。一方面,我們希望孩子能夠到正規的培訓機構去。另一方面,上‘白名單’的機構畢竟不多,家長工作忙沒辦法自己帶孩子,不得不將孩子送到就近的機構去,有些機構的條件一看就不太過關。”市民吳先生平常工作忙,只能將孩子送到校外的培訓機構中托管。這一次,離家不遠的一家機構就上了“黑名單”,他也曾經把孩子送到那兒午托過。
“希望有條件可以整改的機構盡快整改好,家長和孩子對于這些培訓機構是有需求的。雖然公布了‘白名單’,但僧多粥少,還得考慮機構離家的距離等因素,能夠讓更多機構規范起來是當務之急。”林先生說。
部門
全面推行“黑白名單” 不達標堅決取締
今年年初,教育部等四部門聯合印發《關于切實減輕中小學生課外負擔開展校外培訓機構專項治理行動的通知》,決定聯合開展校外培訓機構專項治理行動,切實減輕中小學生課外負擔。
根據部署,泉州各縣(市、區)將全面推行“黑白名單”制度,將證照齊全,且不存在“超綱教學”“提前教學”“強化應試”等違規辦學行為的校外培訓機構列入“白名單”;將存在有安全隱患或無證件且無論如何整改都無法達到辦證要求的校外培訓機構列入“黑名單”,并堅決予以取締。對證照不齊全,但有可能通過整改達到辦證要求的培訓機構,先暫停辦學,整改后達到要求的指導其依法依規辦理相關證照,辦理證照后再將其列入“白名單”,整改后仍未達到要求的列入“黑名單”。
提醒
選擇校外培訓機構 雙證齊全是首要因素
面對如此現狀,家長們該如何選擇一個靠譜的校外培訓機構?
首先,要看這家校外培訓機構是否雙證齊全(辦學許可證、營業執照);其次,可以從培訓機構的辦學場地、教學設施設備以及相關任教老師是否具有教師資格證等方面去綜合評估。
據了解,2013年,泉州市教育局、泉州市民政局、泉州市物價局曾印發《泉州市民辦非學歷教育培訓機構設置管理暫行規定》(以下簡稱《規定》)。在《規定》的第八條規定舉辦民辦培訓機構應當具備下列基本條件:有必備的辦學資金和穩定的辦學經費;具有滿足教學需要、穩定集中的辦學場地和教學用房,民辦培訓機構辦學場地應當符合房屋質量安全及消防安全要求,提供膳食服務的民辦培訓機構同時應有衛生部門核發的餐飲服務許可證;有與辦學層次、辦學規模和開辦專業相適應的教學設施設備;有熟悉教育工作且思想品德好、有組織管理能力的管理隊伍;專兼職教師須具有相應的教師資格證且熟悉教育教學業務;有理事會、董事會或其他形式的決策機構,由舉辦者或其代表、校長(負責人)、教職工代表組成,組成人數應為不少于5人的單數,其中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或理事應當具有3年以上的教育教學經驗;有完善的辦學章程、教學計劃和教材。
同時,在關于管理隊伍的相關規定中,《規定》中明確指出,校長(負責人)須具有大專及以上文化程度,具有教師資格證以及3年以上教育管理工作經歷;專職管理人員須具有教師資格證以及2年以上教育管理工作經歷,人數不少于3人;專兼職教師須具有相應的教師資格證且熟悉教育教學業務。
(記者 李菁 羅倩雯 莊麗祥 文/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