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公交車也曾發生多起乘客與司機爭執事件 遇險不要冷漠圍觀
泉州公交車也曾發生多起乘客與司機爭執事件,泉州公交公司和法律人士呼吁
文明理性乘車 遇險不要冷漠圍觀
“乘客與司機互毆致車輛失控”,昨日重慶公交車墜江原因公布后,立即引起強烈關注。大家紛紛譴責當事女乘客的同時,也對公交司機處置方式表示不認同。
泉州公交公司介紹,泉州也曾發生過多起乘客與司機爭執的事情,重慶公交車墜江事故發生后,公司立即向全體人員通報事故,此外還將針對駕駛員工作中面對復雜情況,容易引發情緒波動等問題,開展心理疏導輪訓。同時,公交公司也向市民發出倡議:乘客應文明乘車,理性表達訴求,切勿干擾駕駛員行車。■記者 陳小芬 文\圖
冒用他人公交卡被沒收后,一婦女坐在方向盤上撒潑。
過往事件
與司機發生口角搶方向盤
男子被控危害公共安全罪
乘坐公交車,到站才能停車下車、要按照票價規定投幣、不可使用他人的實名制卡、不可與司機攀談、不可有影響司機安全行駛的行為……這些其實是乘坐公交車的常識,但有些人不以為然,并因此與司機發生爭執。
2017年4月23日,一位大媽用兒媳婦的月票卡乘坐19路公交車,司機將卡沒收后遭大媽毆打,大媽還揚言她兒子是警察,并坐在方向盤上,司機停車報警,公司頒發了委屈獎給當事司機。
2015年6月27日,泉州市區K1公交車上,老太太因坐錯路要求下車被告知沒有站點不能下后,拿起拐杖打哭了司機。
2014年10月30日,乘客楊某坐3路公交車,在沒停靠站時要求下車,被拒絕后,楊某踹車門、搶方向盤,導致公交車失控沖出高架橋匝道,沖到路旁綠化帶的泥地里,所幸事故沒有造成人員傷亡。
2014年2月25日,206路公交車上乘客陳某與司機發生口角、搶方向盤,當時車內有40多名乘客,陳某還致電給朋友要教訓司機,最后陳某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依法提起公訴。
2014年2月15日,205路公交車上,還未到站點,28歲男子曾某稱有急事要提前下車被拒后,搶方向盤,導致公交車撞上路邊護欄,所幸事故未造成人員傷亡,曾某因擾亂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被處行政拘留7日。
錯過站點的女子搶公交車鑰匙
最近動態
將對司機進行心理培訓
共同營造安全文明乘車環境
泉州公交公司黃小姐介紹,重慶公交車墜江事故發生后,公司立即通過下發文件、推送微信等方式向公司全員通報了事故,讓大家對安全行車加強重視。其次,公交公司還針對駕駛員工作中面對乘客情況復雜、容易引發情緒等問題,正與相關專業機構聯系,將在公司范圍內開展一次心理疏導輪訓。據悉,這將是2016年以來,公交公司開展的第二次疏解心理壓力方面的專項培訓。
此外,公司呼吁廣大市民乘客要遵循乘車規章制度,共同營造安全文明有序的乘車環境,有任何疑問及時撥打客服熱線968856或者發送信息至公交微博微信;尊重公交車駕駛從業人員;當司機與乘客發生爭執時,旁邊的乘客應及時制止勸阻。
有網友指出2017年武漢新投放的公交車駕駛室設有玻璃門,建議泉州公交借鑒。黃小姐說,公交車設獨立駕駛艙沒有得到推廣,主要原因還是不實用,一方面駕駛員獨立空間太小,容易造成駕駛員壓抑;另一方面如果獨立封閉,駕駛員無法及時掌握到車廂內的情況,遇到其他突發情況時無法及時采取相應措施。
黃小姐說,在司機與乘客關系應急處置方面,公司一向很重視。每輛公交車上都有明確標識,禁止乘客與司機攀談,主要是避免影響司機專注力;教育駕駛員遇到無理乘客時,還是以行車安全為主,緊急情況應靠邊停車,嚴重時報警處理。此外,公司也在去年制定了委屈獎,對在行車過程中受到乘客無理對待的公交車司機給予撫慰。
律師說法
司機乘客都有義務
維護公共交通工具安全
重慶公交車墜江事故原因公布后,引發各界關注。“公交車屬于公共交通工具,司機和乘客都有義務一同維護它的安全。”福建建達(泉州)律師事務所張傳江律師認為,在這起事件中,女乘客的行為明顯違法,即便當時車輛不是行駛狀態,女乘客擊打司機也涉嫌違法,而擊打行駛中車輛的駕駛員,其行為性質更惡劣,已經嚴重危害到公共安全。公交車司機的責任就是要全力以赴安全駕駛,確保乘客的安全,這在上崗前,都是要經過必要的培訓的,遇到突發事件應妥善處理。然而事發時司機的處理方式不當,沒有及時安全停車,還手離方向盤,與女乘客對打,他的這種行為也是造成本次事故的重要原因。本案中這位女乘客和司機雙方共同的行為釀成了此事故發生,兩者均涉嫌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對于車上其他乘客,張傳江說,從公民社會公德上講,每個乘客面對即將發生的危險事故,都應該挺身而出,盡力防止事故的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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