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全面推開證照分離改革 首批共106項涉企行政審批
2018-11-13 10:54:22 來源: 人民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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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福建省人民政府印發了《福建省全面推開“證照分離”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2018年11月10日起,根據國務院公布的《第一批全國推開“證照分離”改革的具體事項表》,在全省范圍內對106項涉企行政審批事項分別按照直接取消審批、審批改為備案、實行告知承諾、優化準入服務等四種方式實施“證照分離”改革。
《通知》提出,加強事中事后監管,建立部門間信息共享、協同監管和聯合獎懲機制,形成全過程監管體系。按照國務院統一部署,建立長效機制,做到成熟一批復制推廣一批,逐步減少涉企行政審批事項,在全省有序推開“證照分離”改革,對涉及市場準入的行政審批事項按照“證照分離”改革模式進行分類管理,為企業進入市場提供最大便利。
記者注意到,第一批全省推開“證照分離”改革的具體事項共106項,涉及因私出入境中介機構資格認定(境外就業除外)、設立外商投資電影院許可、藥品廣告異地備案、旅館業特種行業許可證核發、公共場所衛生許可、機動車駕駛員培訓業務許可證核發、游藝娛樂場所設立審批、燃氣經營許可證核發、醫療器械廣告審查、醫師執業注冊,以及小餐飲、小食雜、食品小作坊的經營許可等等,改革方式包括直接取消審批、審批改為備案、實行告知承諾、優化準入服務等四種。
據介紹,對于“證照分離”改革后屬于審批改為備案的事項,逐步納入我省“多證合一”改革的整合事項。通過“多證合一”改革整合到營業執照上,并通過信息共享給相關行業主管部門,實現行業主管部門對該事項的信息采集、記載公示和管理備查。建立省級行政審批部門涉及市場主體準入備案事項目錄和后置審批目錄的動態維護機制。省級有關部門應明確目錄中的審批事項表述、審批部門及層級、經營范圍表述等內容,及時報送省市場監管局匯總,經省“證照分離”改革聯席會議研究同意后,由省市場監管局向社會公布。
根據《通知》,推行經營范圍標準化表述,省級有關部門應主動對接省市場監管局,提供市場主體登記后置審批事項對應的經營范圍表述,建立經營范圍標準化表述與市場主體登記后置審批事項、后置審批部門的一一對應關系。市場主體辦理登記時,若新增的經營范圍屬于市場主體登記后置審批事項的,市場監管部門按照上述對應關系,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部門協同監管平臺——福建)(以下簡稱部門協同監管平臺)將市場主體登記信息推送給對應省級審批部門;對經營項目的審批部門不明確或不涉及行政審批的,市場監管部門應將市場主體登記注冊信息及時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福建)發布。
進一步完善省級數據共享交換平臺、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福建)和部門協同監管平臺,探索實現市場主體基礎信息、相關信用信息、違法違規信息歸集共享。加快完善政府部門涉企信息資源歸集目錄和福建省法人庫。省發改委(省數字辦)、省市場監管局牽頭負責省級有關部門信息對接工作,確保市場主體基礎信息、相關信用信息、違法違規信息及時歸集共享。省級有關部門負責部署和督促本系統各級監管部門完成在部門協同監管平臺的賬號建立、職能認領和數據接收,并指導各級監管部門按照職責做好后續監管工作。各級行政審批部門、行業主管部門在辦理完相關市場主體準入備案或后置審批手續后,應當將備案事項和后置審批事項信息通過“信用福建”網站和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福建)記于對應市場主體名下,并向社會公示。(記者 盧金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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