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獅一男子持刀搶劫未遂被判刑 稱搶錢為父親治病

          2018-11-13 16:38:06 來源: 石獅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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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很后悔,希望法官給我一個重新做人的機會。”日前,石獅法院公開審理了一起持刀搶劫案,站在被告席上的侯某深深埋下了頭,他對自己的犯罪行為后悔不已。

          “今年5月底,我父親檢查出了患有腫瘤,我害怕他的病情會加重。”據侯某供述,他母親和大伯就是因患重癥過世,他害怕父親也會因此離開他。在父親住院期間,侯某不僅花光了自己的所有積蓄,還向朋友借了不少錢。眼看手上已經沒錢了,走投無路的侯某便萌生了搶劫的念頭。

          2018年6月23日早上7點多,天下著蒙蒙小雨。侯某帶著口罩和小刀從家里出來,來到了錦尚鎮厝上新大街尋找作案對象。在錦尚鎮錦東大道某童裝店門口,當被害人洪某買菜回來準備開車時,侯某趁機坐到了后座上,并戴上口罩。

          “搶劫,不許動!”侯某把刀架在洪某的脖子上,威脅她把車開到偏遠的地方,并向她索要財物。洪某把車開到錦尚鎮后山大道附近時,趁機掙脫下車逃離。侯某下車追趕,但因洪某扔石頭反抗,他放棄作案并離開現場。“看對方跑了,我突然覺得很沒意思,就放棄了。”侯某回家時,在路上把口罩、小刀等作案工具也都丟掉。同日晚上,侯某在家里被公安人員抓獲。到案后,侯某如實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實。

          石獅法院認為,被告人侯某行為已構成搶劫罪。侯某已經著手實施搶劫,因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得逞,系犯罪未遂,依法比照既遂犯從輕處罰,其在歸案后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也可以從輕處罰,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三個月,并處罰金二千元。

          “被告人因一時起意,付出了慘痛的代價。”承辦法官提醒,人的一生會碰到很多不如意的事,平時若心情不好,要及時找人溝通排解,真有困難可向相關部門尋求幫助,不要因一時沖動走上犯罪道路。(記者鄭秋玉通訊員陳莉莉陳冬英)

          [責任編輯:林春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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