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出臺相關政策 設立30億元上市公司紓困基金

          2018-11-21 07:21:22 來源: 泉州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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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決策部署,營造良性穩定的金融生態環境,提高泉州市上市公司的持續經營和融資能力,日前,泉州市出臺《關于支持上市公司化解流動性風險八條措施》(以下簡稱《措施》)。

          據介紹,市政府將成立上市公司紓困工作領導小組,統籌推進上市公司及主要股東的紓困化險工作;同時,組建專家顧問團隊,定期召開聯席會議研究、推進工作落實。《措施》由市金融工作局、財政局負責解釋,紓困期暫定為兩年。

          設立紓困基金發行紓困債券

          《措施》提出,支持國有企業與金融機構發起設立總規模30億元的上市公司紓困基金,通過委托貸款、過橋貸款、受讓股票質押債權、收購老股或優質資產并簽訂回購協議等市場化方式為轄內上市公司及主要股東提供流動性支持。據了解,相關部門正推進基金設立工作,目前已開始遴選合作證券公司。

          《措施》還支持發行紓困專項債券,將推動國有企業在交易所市場發行規模10億元的紓困專項公司債券,募集資金專項用于紓解民營企業融資困境及防范化解上市公司股票質押風險。

          鼓勵社會資本參與紓困化險

          《措施》鼓勵社會資本參與上市公司紓困化險。紓困參與方以股權投資方式對上市公司成功實施救助的,受益財政每年給予一定地方貢獻獎勵,獎勵金額以上市公司成功實施救助前一年對地方財政貢獻為基數,從實施救助當年起連續三年,按上市公司對財政貢獻地方留成部分的80%乘以紓困參與方持股比例計算。紓困參與方在退出上市公司時,受益財政按照其對財政貢獻地方留成部分的90%予以獎勵。

          支持直接融資和間接上市

          支持上市公司拓寬直接融資渠道。《措施》提出,對于上市公司成功發行股票、優先股、可轉換債券、各類債券融資的,市政府按實際募集資金的1%獎勵給企業,獎勵金額不超過100萬元。

          同時,支持擬上市企業通過資產置換、兼并重組等方式實現間接上市。對擬上市企業在兼并重組過程中產生的中介費,受益財政按其實際支付費用總額的50%給予補助,補助金額最高不超過300萬元。

          將爭取債轉股創新試點

          《措施》提出,將向上爭取在泉州開展區域性產業特色債轉股模式創新試點。針對我市傳統優勢產業中處于關鍵節點且有市場、有技術、有信用的優質產業龍頭企業實施“債轉股”,打破惡性循環融資鏈。

          《措施》表示,將進一步優化我市企業債務融資環境。督促金融機構嚴格落實省政府“五不”要求及抽壓貸提前報告制度,及時做好轉續貸工作,合理增加企業融資規模,適當延長股權質押貸款期限,緩解上市公司及主要股東的流動性壓力。發揮市縣兩級政策性融資擔保公司的增信功能,將擔保對象從中小微企業擴大到民營大中型企業,增強上市公司融資能力。

          泉州晚報記者 王宇 通訊員 蔡思穎

          [責任編輯:黃如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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