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獅一女子不顧勸阻違法燃放煙花爆竹被行政拘留

          2018-11-21 10:53:04 來源: 今日泉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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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日泉州網11月21日訊 (記者 林雅萍 通訊員 王琦榕)喬遷新居本是喜事,石獅一女子劉某卻因此被行政拘留。原來,劉某因喬遷新居,不顧他人勸阻,凌晨在小區內違規放鞭炮,影響小區居民正常休息,結果被石獅警方行政拘留3天。

          11月20日12時許,石獅市公安局接到群眾報警稱19日凌晨4時許,有人在某小區燃放鞭炮,小區內很多正在睡覺的居民被吵醒。接警后,寶蓋派出所民警立即到該小區進行調查,查獲違規燃放者劉某并傳喚至派出所。

          據了解,劉某系該小區業主,在明知該區域不能燃放煙花爆竹的情況下,因搬新家,又比較講究風俗,便不顧小區人員的勸阻,放鞭炮慶賀。目前,劉某因違反石獅市有關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管理規定,在明確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區域內燃放爆竹,構成非法使用危險物質被處以行政拘留3天。

          石獅市公安局溫馨提示,嚴禁在禁止燃放范圍內燃放煙花爆竹,對違反者將責令停止燃放,并處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拒絕、阻礙執法人員依法執行公務的,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給予處罰。另外,因全市性重大慶典活動等特殊情況需在禁止燃放范圍內燃放煙花爆竹的,須經市政府批準,按指定的時間、地點燃放。

          [責任編輯:黃如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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