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出臺規定 行政執法人員統一著裝塑造新形象
泉州市出臺城市管理執法人員著裝管理規定
規范統一著裝 塑造嶄新形象
昨日,記者從泉州市行政執法局獲悉,《泉州市城市管理執法人員著裝管理規定(試行)》出臺,執法人員應按季節和工作性質統一著裝。日前,市行政執法局對全市行政執法人員著裝行為進行督查,規范城管人員著裝,塑造城管新形象。
行政執法人員統一著裝塑造新形象
督查規范城管著裝
日前,市行政執法局對全市13個縣(市、區)在編在崗城市管理行政執法人員、鄉鎮(街道)聘用協管員組織開展實地督查,此次督查采用不發通知、不打招呼、直奔現場的檢查形式,重點查處制服混穿等違反規定的行為,提升城管新形象。
督查人員佩戴由市行政執法局統一制作和管理的督查證,載明持證人員姓名、督查類別、督查區域和有效期限等內容。督查隊發現執法人員有違反隊容風紀的行為予以糾正,登記其姓名、所在單位、職務、聯系電話等信息,對拒不改正不服從督查的,通知其所在單位主管領導到場,將其帶離現場,其所在單位應當配合。
市行政執法局有關負責人表示,今后將進行交叉執法、加大執法力度,增強執法監察力。城管協管員是配合城管執法人員從事執法輔助事務的人員,目前,全國城管執法人員已經基本實現城管執法制式服裝和標志統一??梢恢币詠恚莞骺h(市、區)的城管協管員制服五花八門,顏色、樣式各不相同,也導致協管隊伍規范性不強。
按季節和工作性質著裝
《泉州市城市管理執法人員著裝管理規定(試行)》已經出臺,執法人員應按季節和工作性質統一著裝,原則上每年4月至10月著夏裝,1月至3月著冬裝,其余時間著春秋裝。季節換裝時間因氣候條件和工作需要調整,春秋季節著春秋服時,制服內必須著制式長袖襯衫,并系制式領帶。冬季著冬服時,制服內必須著制式長袖襯衫,并系制式領帶,不同制服不得混穿,制服與便服不得混穿。制服內著非制式服裝時,非制式服裝不得外露。
按照規定佩戴肩章、號牌、胸徽、帽徽等標識,不同標識不得混戴。不得佩戴、系掛與城管人員身份或者執行公務無關的標識、飾品(上級統一要求佩戴的胸徽除外)。兩名以上執法人員徒步執勤或者外出時,應當行列整齊,威嚴有序,隨身攜帶行政執法證件。
據悉,以下情況執法人員應當著制式服裝:開展行政執法活動;開展執法檢查督查活動;參加局重要會議、集會、各類迎檢以及其他重要活動時要按照規定進行著裝等。執法人員開展行政執法和檢查督查時通常著執勤服或防寒大衣、夏裝制式襯衣;參加會議、集會以及其他重要活動時,著常服或防寒大衣、夏裝制式襯衣。
協管員也統一制服
目前,泉州城管協管人員有1766人(不含鄉鎮(街道)聘用人員),正式在編城管執法人員896人,擁有的協管隊員人數已超過正式城管隊員。沒有統一的制服,給協管員的工作帶來很多不便。為了規范協管隊員隊伍,相關部門商討了協管員制服統一的事項,決定協管員制服顏色和樣式。
城管協管員和城管執法人員制服一樣,統一為天藍色,區別在于胸牌、胸號和臂章,以后市民判斷是城管執法人員還是城管協管員,就通過這三點來判斷。協管員編號上初步設定為“城市縮寫+六位編號”,在編在崗城管執法人員為“城市管理執法”字樣,城市管理協管人員為“城市管理協管”,表明著裝者身份。 (記者 王金植 通訊員 肖江平 文/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