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自主申報 12月起泉州下放企業名稱登記核準權
泉州商事登記制度改革再深化。為進一步落實“放管服”,提高企業名稱核準和注冊登記便利度,我市決定從12月1日起,下放冠市名企業名稱登記核準權,并放寬企業名稱中行政區劃在字號之后的登記條件。
其中,冠市名的企業名稱登記核準權限,由市工商局核準調整為各工商分局和各縣(市、區)市場監管局(以下簡稱“縣級登記機關”)均有權核準。縣級登記機關根據企業登記管轄權限核準權限范圍內冠市名企業名稱。同時,放寬企業名稱中行政區劃使用在字號之后的條件。凡符合冠市名條件的企業,其名稱可在字號之后組織形式之前使用行政區劃并在使用時加括號。
據了解,此次企業名稱登記核準權下放,是繼去年我市啟動企業名稱網上自主申報后,針對企業名稱登記改革的又一項重要舉措,旨在進一步提高企業登記效率。據統計,今年1至11月份,市工商局已核準冠市名企業名稱3.85萬個,其中3.64萬個通過網上自主申報,網上核準率達94.5%。(記者郭雅瑩 通訊員蘇曉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