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第十七次會議舉行
27日,泉州市十六屆人大常委會召開第十七次會議。
泉州市人大常委會代理主任朱團能主持會議,副主任張建生、曾巍、許文貴、吳友才、蔡思紅,秘書長歐陽秋虹出席會議。市政府副市長李宏緒,市監察委員會、市中級人民法院、市人民檢察院相關負責同志列席會議。
會議審議表決通過市人大常委會關于召開泉州市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的決定,有關人事任免事項;聽取和審議市政府全面深化改革情況的報告,關于“六力”專題調研情況(書面)和關于《泉州市中山路騎樓建筑保護條例》施行日期的調整情況(書面),決定《泉州市中山路騎樓建筑保護條例》2019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泉州市人大常委會關于召開泉州市 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的決定
泉州市第十六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七次會議決定,泉州市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于2019年1月8日至11日在泉州市區舉行,7日召開預備會。建議會議議程如下:
1.聽取和審議泉州市人民政府工作報告。
2.審查和批準泉州市2018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執行情況及2019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草案的報告;批準泉州市2019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
3.審查和批準泉州市2018年預算執行情況及2019年預算草案的報告;批準泉州市2019年市本級預算。
4.聽取和審議泉州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工作報告。
5.聽取和審議泉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工作報告。
6.聽取和審議泉州市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
7.選舉事項。
8.其他。
泉州市人大常委會決定免職人員名單:
決定免去潘新雅同志的泉州市交通運輸委員會主任職務。(記者顏雅婷)
參與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