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出臺《意見》 力爭到2020年全市開發區GDP突破3800億

          2018-11-28 15:09:22 來源:泉州晚報 責任編輯:林春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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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加快推進我市開發區改革開放和創新驅動,日前,泉州市出臺《關于促進全市開發區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從創新管理體制、強化專業招商、加快產業集聚、促進區域合作、集約利用土地等方面的22項重點任務著眼,加快推進我市經濟技術開發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海關特殊監管區、工業園區(以下統稱“開發區”)改革開放和創新驅動。

          《意見》提出,到2020年,力爭實現全市開發區地區生產總值(GDP)突破3800億元,建成2個地區生產總值超500億元、10個超100億元的開發區,培育形成一批全省領先的開發區、產業園區和特色基地。 □記者 劉倩 王樹帆

          創新管理體制 推進開發區市場化運營改革

          《意見》提出整合歸并內設機構,完善“政區合一”的開發區機構職能設置,實現精簡高效管理;推動“一區多園”,實行“一個主體、一套班子、專業運營公司”的開發區管理體制,建立統一機構,實行集中管理。

          在處理與所在地政府及其職能部門關系上,《意見》提出加大簡政放權力度,依法賦予有條件的開發區相關經濟和管理服務權限。推進開發區市場化運營改革,推行政企分開、政資分開,開發區成立運營公司,實現管委會和運營公司分離,提升開發區綜合服務能力。

          《意見》要求各開發區建立科學合理的運營公司激勵約束考核評價體系,引導運營公司規范運作,建立現代企業制度,鼓勵與各級國有資本交叉持股。支持運營公司綜合運用新型融資工具進行資本運作,為高成長性企業提供股債結合的融資服務。支持有條件的開發區設立產業投資基金、科技創新發展基金、創業投資基金,支持企業做大做強和開展項目建設。

          強化專業招商 有條件的開發區成立專業招商公司

          在招商方面,《意見》提出對條件成熟的開發區放權賦權,成立專業招商公司,實行公司化管理、市場化運作、績效化考核;已設立招商局或招商機構的開發區,要加強隊伍管理和建設,使其專業化、組織化、高效化。

          在產業鏈招商上,《意見》提出在注重引進傳統產業缺失環節、高端環節的同時,特別注重新一代信息技術、新能源汽車等戰略性產業和物流、金融、旅游等現代服務業的招商。

          著眼于打造高水平營商環境,《意見》提出大力推行“互聯網+政務”服務,完善電子證照共享平臺,深化網上并聯審批模式,為園區企業提供“一站式”服務;嚴格執行《外商投資準入特別管理措施(負面清單)2018版》,實行“非禁即入”,優化外商投資企業管理服務;支持開發區設立投資管理公司,運用高新技術企業風險補償資金,為科技型中小微企業發放免抵押、免擔保信用貸款。

          加快轉型升級 重點培育開發區創新企業群

          《意見》指出,各開發區要加速產業集聚發展,要立足區域稟賦資源,確定1-2個主導產業,實現開發區專業化、特色化發展,促進產業結構調整和優化升級。推動關聯產業、上下游配套企業和資源要素向開發區集聚。

          加快創新驅動發展。《意見》支持開發區圍繞產業布局和發展需求,采取“政府啟動、多元投資、需求導向、市場運作”的運行模式,引進國內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落地建設高水平、應用型的科研創新平臺等重大研發機構項目。

          《意見》提出,要引導優勢資源向開發區骨干企業集聚,運用激勵創新政策,重點培育以高新技術企業、科技小巨人企業和瞪羚企業(高成長型企業)為核心的開發區創新企業群;推進開發區大型骨干企業研發機構全覆蓋行動。

          為推進開發區集約綠色發展,《意見》提出要完善園區的環保基礎設施建設;推動開發區綠色工廠建設,實現廠房集約化、原料無害化、生產潔凈化;鼓勵開發區建設使用多層標準廠房、下沉式廠房,實施“零增地”技術改造。

          促進區域合作 推動開發區整合優化

          為推動開發區整合優化,《意見》要求,按照“一縣一區、一區多園”要求,除特殊園區外,原則上一個縣(市、區)保留一個省級以上開發區;鼓勵省級以上開發區整合或托管區位相鄰、產業相近的開發區,對規模體量小、發展滯后的工業園區進行清理、撤銷。

          為推動不同區域的開發區交流協作,建設跨區域合作產業園區,《意見》提出建立健全開發區合作共建、產業共育和利益共享的合作機制;鼓勵協作區內相關開發區參與聯合組建市場化運作的股權基金,對園區優質企業或重點項目進行戰略投資。

          《意見》還鼓勵開發區加強國家產能協作,與境外政府部門或投資促進機構合作設立“區中園”,走出去到境外創辦產業園。

          集約利用土地 引導工業項目“退城入園”

          為推動土地集約利用,《意見》要求嚴格工業項目準入門檻,引導工業項目“退城入園”,停止在開發區、工業園區外安排零星的一般工業項目用地。推進開發區土地利用管理基礎信息建設,制定行業用地定額標準,完善土地利用評價體系。

          《意見》提出創新土地出讓方式,支持各縣(市、區)試行工業用地彈性年期出讓制度,合理確定工業用地出讓年期,定期開展工業用地年期考核監管,建立存量工業用地推出機制,促進工業用地循環高效利用。

          值得一提的是,《意見》還致力于減輕企業負擔,降低企業用地成本,提出支持企業在原依法取得的工業建設用地上增建生產性設施、進行廠房加層、翻建改建廠房或開發地下空間,增加用地容積率的,不再增收土地價款。對符合相關要求的產業項目,在確定土地使用權出讓底價時,可按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別相對應的《全國工業用地出讓最低價標準》的70%執行。

          今年8月,省政府率先出臺了《關于促進開發區高質量發展的指導意見》,泉州市商務局認真學習貫徹落實并量化細化各項目標任務。8月底,市商務局牽頭協調縣(市、區)政府、各開發區管委會,以及市經信委、科技局、國土局、金融工作局等相關責任單位,確立了泉州市促進開發區高質量發展聯席會議制度,將對各地各部門落實情況進行跟蹤。市商務局有關負責人表示,意見的實施,將助力我市開發區實現由數量發展向質量提升轉變、由政府主導向市場主導轉變、由同質化競爭向差異化發展轉變、由硬環境見長向軟環境取勝轉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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