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豐澤首起飆車案宣判 摩托車時速百公里竟是為了尋刺激

          2018-12-06 08:21:42 來源: 泉州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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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開車大功率摩托車在路上飆車追逐,過往車輛紛紛躲避,電影上的場景今年在后渚大橋、沿海大通道等路段真實上演。今日,涉案的三人因犯危險駕駛罪被判處刑罰。這是豐澤區首起飆車案入刑案件。

          該案由豐澤區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

          泉州豐澤首起飆車案宣判 摩托車時速百公里竟是為了尋刺激

          法院查明,今年6月2日晚上10時許,被告人劉某林、李某龍、劉某蒙及徐某(未成年人,另案處理)相約駕駛摩托車出去享受大功率摩托車的刺激感。隨后,劉某林三人分別駕駛大功率摩托車與徐某等人,從晉江大橋行經通港街、后渚大橋、沿海大通道等路段。在行駛途中,4人駕車在車流中相互追逐、大幅度超速行駛。其中,在泉州市臺商投資區秀涂邊防沿海大通道中石化加油站北側(限速60km/h),劉某林的行駛速度95km/h、李某龍的行駛速度90km/h、劉某蒙的行駛速度94km/h、徐某的行駛速度94km/h;在后渚大橋79號路燈段(限速60km/h),劉某林的行駛速度104km/h、李某龍的行駛速度99km/h、劉某蒙的行駛速度97km/h、徐某的行駛速度95km/h。

          今年6月15日,三人接公安機關電話通知后主動投案,并如實供述犯罪事實。

          豐澤法院,劉某林、李某龍、劉某蒙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追逐競駛,情節惡劣,該行為均已構成危險駕駛罪。公訴機關指控的罪名成立。他們自動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予以從輕處罰。劉某林有劣跡,酌情從重處罰;李某龍無駕駛資格駕駛無牌機動車,酌情從重處罰。

          據此,法院一審均判處三人犯危險駕駛罪,判處劉某林和李某龍拘役三個月又十五天,緩刑四個月,并各處罰金5000元,判處劉某蒙拘役三個月,緩刑四個月,并處罰金4000元。(記者黃墩良 通訊員王東飄 陳明耀文/圖)

          [責任編輯:林春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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