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認升遷無望將樂一干部迷失在酒杯中 犯受賄罪、濫用職權罪

          2018-12-17 15:02:26 來源: 中國紀檢監察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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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據中國紀檢監察報報道 “我把水利局當成自己的一畝三分地,犯下了大錯,我太對不起組織和家人了……”近日,福建省將樂縣水利局原局長陳遠輝對自己的所作所為深深地懺悔。

          陳遠輝因犯受賄罪、濫用職權罪,數罪并罰,被將樂縣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6年6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38萬元。

          之前,將樂縣紀委接到縣委巡察組移交的信訪舉報件,反映縣水利局局長陳遠輝在三明市某水利水電勘察設計有限公司報銷招待費。

          縣紀委在第一時間組成初核組,由第一紀檢監察室主任林德春帶領同事樂惠群前往該公司展開初核。

          “經過核查,發現了有9張可疑發票:8張是將樂縣某貿易商行開具的在2013年7月到2014年9月期間購買高檔煙酒合計12.2萬元的票據,另外1張是由將樂縣某汽車修理廠在2015年11月開具的汽車維修以及材料費用15.6萬元的票據。這9張發票都是收款收據,總計27.8萬元。票據上只有該公司總經理張某的簽字,沒有經辦人。”

          “你們公司在市里,為什么要在將樂縣城這家貿易商行里購買12.2萬元的高檔煙酒?”林德春問張某。

          “經朋友介紹,公司業務需要而購買。”

          “那修車費和材料費又是怎么回事呢?”

          “因業務需要經常去將樂,順便就到那里的汽修廠修理車輛。”

          張某的解釋看似都說得過去,但有著多年辦案經驗的林德春覺得還需進一步查證。他同樂惠群帶上相關材料,趕到將樂縣城,決定從票據上的貿易商行和汽修廠入手。

          前兩次接觸貿易商行老板黃某和汽修廠老板陳某時,他們都說張某所言屬實,其他的則閉口不談。但二人躲躲閃閃的神情讓林德春他們感覺可能另有隱情。

          第三次接觸黃某和陳某時,林德春單刀直入:“黃總,你和三明這家公司的張總是什么關系?”

          “沒,沒有關系啊!”黃某似乎有些緊張。

          “既然這樣,那為何這家公司會舍近求遠到你這里購買這么多高檔煙酒呢?而且有時一買就是幾萬元。”

          “這……”黃某答不上來了。

          “陳總,三明這家公司為何會在你這邊產生那么高的修車費用?修的什么車?”

          “時間久了,記不清了。”陳某一愣,臉上顯示出一絲不安的神態,而后故作鎮靜地回答。

          調查人員有針對性的提問,黃某與陳某漸漸答不上來了。另一方面,經過細致的調查取證工作,主要證據已固定。張某在確鑿的證據面前,終于交代了事實。

          “原來是陳遠輝交代其司機找到黃某和陳某虛開發票,然后再到三明市張某的公司虛列這兩項支出總計27.8萬元,用于核銷多年無法入賬的招待費用。”

          陳遠輝為何要這樣做?都是貪杯惹的禍。

          陳遠輝任縣水利局局長十幾年,多次升遷無望后便開始向酒精尋找安慰,最終迷失在酒杯中。特別是在中央八項規定出臺后,陳遠輝仍然多次接受工程承包商的吃請和利用公款吃喝,每次都要喝高檔洋酒。盡管脾被切除,兩次胃出血,他還是放不下手中的酒杯。

          嗜酒成性后,陳遠輝吃喝的費用如雪球般越滾越大,如何解決呢?

          陳遠輝想到了三明這家同他單位業務往來密切的公司,找該公司總經理張某幫他處理了部分吃喝費用。

          同時,調查人員還發現陳遠輝同很多工程承包商關系密切并有不正當經濟往來等其他嚴重違紀事實。將樂縣紀委依照程序對陳遠輝立案調查。

          經查,陳遠輝違反政治紀律、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廉潔紀律、組織紀律,收受和索取他人財物共計人民幣236.8萬元。陳遠輝受到開除黨籍和公職處分,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責任編輯:黃如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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