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共享單車管理試行規定出爐 設專門賬戶管理押金

          2018-12-17 15:46:37 來源:泉州晚報 責任編輯:林春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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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共享單車亂停亂放、無人維護回收清理、押金不能及時退款……這些與共享單車有關的問題今后有明確管理規定了。今日上午,《關于規范泉州市中心市區互聯網租賃自行車管理的實施意見(試行)》(以下簡稱《實施意見》)正式公布,《實施意見》由泉州市交通運輸委員會、市公安局等8個職能部門聯合推出,這是去年8月份國家交通部等10部(委、辦、局)聯合印發的指導意見在泉州的“本地版”。

          領秀、萬達等商圈路段,共享單車亂停放現象一直嚴重,影響市民通行。

          從2016年第四季度至今,共享單車出現后,歷經了高速蓬勃發展和倒閉如潮等階段,給市民出行提供方便之余,也造成了不同程度的城市交通秩序混亂,目前部分共享單車公司資金鏈緊張乃至倒閉,造成大規模的使用者押金無法退還。

          《實施意見》明確規定了對共享單車運營企業的具體要求,包括運營服務開始與終止的各個階段、車輛投放要求和用戶管理等。前一段時間,不少ofo共享單車用戶遇到退押金難題,《實施意見》對市民關心的共享單車租金、押金要求提及:“鼓勵互聯網租賃自行車運營企業采用免押金方式提供租賃服務。互聯網租賃自行車運營企業收取押金的,必須設立押金專用賬戶,接受第三方監管,保證專款專用,用戶申請退還押金,運營企業須于15日內退款。”

          泉州的一處共享單車中轉站。不少城市出現共享單車“墳場”,造成社會資源浪費。

          《實施意見》還明確了8個職能部門的具體職能分工,要求各盡其責進行管理;對使用共享單車的廣大市民也提出了義務要求,要求用戶遵守道路交通安全、城市管理等規定及協議的約定,做到文明騎行、安全騎行、規范停放,愛護車輛和停放設施等財物,遵守社會公德,并鼓勵社會監督。(記者蘇勇 文/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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