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推進補辦不動產權證 解了企業融資痛點

          2018-12-24 09:48:41 來源: 泉州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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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段時間以來,受經濟下行壓力影響,經營成本高、融資難融資貴等成為制約民企發展的主要因素。得益于《泉州市人民政府關于中心市區不動產登記若干歷史遺留問題的處理意見》(以下簡稱《意見》)的出臺,中心市區部分企業今年成功補辦了不動產權證,緩解了融資困難。

          泉州市國土資源局不動產登記中心有關負責人介紹,過去一段時間內,由于歷史原因,不少項目建成后存在規劃紅線調整、前置審批不全等問題,造成民企“有房無證”,無法融資貸款。民企有呼聲,黨委政府有回應,我市制定出臺《意見》,明確了房產證補辦的條件、程序以及相關處罰措施。責令相關部門要在房產證補辦上“一路綠燈”、全程服務、特事特辦、盡快解決。

          鯉城區的一家機械配件有限公司,于2009年依法取得一塊面積為4486.9平方米的工業用地,用于企業廠房建造,并于2013年取得規劃驗收意見書。因在建設過程中超審批建設,該廠房無法辦理不動產登記。獲悉企業困難后,市不動產登記中心工作人員主動上門、靠前服務,根據《意見》,按規劃核實意見書先行辦理不動產登記,超規劃核實的部分不予確權,并由市國土資源局函告規劃、行政執法部門依法進行處理。“申請單位出具具結,承諾今后遇到城市建設需要無條件拆除。”市不動產登記中心有關負責人介紹。該公司從“有房無證”到“有房有證”,今后抵押融資得到了有力保障。

          據介紹,《意見》嚴格規定補辦條件,該《意見》適用于中心市區范圍內單位、個人自建房,由于權利人自身原因,未能辦理不動產登記的,或者已辦理“單證”(土地使用證或房屋所有權證)但未能辦理不動產權證書的。對單位、個人自建房(包括翻建)雖然已經規劃審批、部分已取得規劃竣工核實意見書(單位自建房須取得建設工程竣工備案證明),但存在超審批建設或規劃核實意見只對規劃審批范圍進行核實、對超審批部分無明確處理意見的,在規劃部門正式實施規劃竣工驗收(核實)制度前,按規劃批準范圍辦理;在規劃部門正式實施規劃竣工驗收(核實)制度后,在沒有收到行政執法部門出具的《對已建成違法建設停止辦理手續和提供服務通知書》的情況下,按規劃核實意見書先行辦理不動產登記,超規劃核實的部分不予確權,并由國土部門函告規劃、行政執法部門依法進行處理。在《中共泉州市委辦公室 泉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開展“兩違”綜合治理專項行動的實施意見》實施之后,經規劃審批的自建房(包括翻建),其房屋所有權登記嚴格按照該實施意見及《中共泉州市委辦公室 泉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泉州市違法占地、違法建設認定及分類處置的指導意見〉等文件的通知》文件規定執行:如存在超規劃審批違法建設行為的,由行政執法部門依法處理并取得規劃核實意見書后,再給予辦理不動產權證書。(記者林銘珊)

          [責任編輯:林春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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